改革开放初期,中共中央和邓小平从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发展,逐渐形成沿海与内地“两个大局”战略构想。地处沿海、毗邻港澳的广东,率先探索“先走一步”,积极践行“两个大局”战略构想,凭借有利区位优势,先行发展起来,并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在以广东为突出代表的沿海地区的带动下,“两个大局”战略构想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由此取得重要突破。目前学界对“两个大局”战略构想的形成、发展、实践及其现实意义等方面进行了较多探讨,而对其地方实践的研究较少,如关于广东的实践研究集中于广东在改革开放初期“先走一步”,缺乏对广东践行“两个大局”战略构想的专门研究。有鉴于此,本文拟系统探讨广东在不同阶段践行“两个大局”战略构想的具体举措及其成果,以期深化对广东改革开放整体历程的认识与理解。
一、“两个大局”战略构想的形成与广东“先走一步”政策的出台
改革开放前夕,中共中央关于沿海、内地立足各自实际发展的思想开始萌芽。1978年11月10日至12月15日,中央工作会议着重讨论全党工作重点转移问题,邓小平在闭幕会的讲话中提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强调尤其要注意研究和解决经济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他认为这是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大政策,因为“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此后,他多次在不同场合发表讲话,主张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中共中央的政策和邓小平的重要讲话为不同地区立足实际探索发展路径提供了思想指导,对全国尤其是广东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事实上,在改革开放起步前,中共中央和邓小平就支持广东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加快发展的政策举措。1977年11月,邓小平复出后首次视察就选择了广东,针对广东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他一针见血地指出:“逃港,主要是生活不好,差距太大”“最大的问题是政策问题”。他在广州点了“第一把火”,要求“过去行之有效的办法,可以恢复的就恢复,不要等中央”,为广东干部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推动各项工作解除了束缚。1978年5月,中央港澳经济贸易考察组建议广东把宝安、珠海两县改为省辖市(相当于地级市),并转变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中央的支持和指导,坚定了广东加快发展的决心。
1979年初,为贯彻落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广东省委认真思考如何充分发挥毗邻港澳、华侨众多的地缘人缘优势,争取在全国改革开放大局中“先走一步”。经过调研讨论,广东省委、省政府初步决定,先在深圳、珠海和汕头试办贸易合作区,并请求中央给广东放权。在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提出,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必要的自主权;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和侨乡汕头市兴办贸易合作区。广东主管经济工作的省委书记王全国在会上初步阐述了广东改革开放“先走一步”的思路和构想。广东“先走一步”的设想与邓小平主张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不谋而合,受到高度重视。会议讨论并同意了广东部分地区实行对外开放和新的经济体制。对于实行特殊政策的地区命名问题,邓小平提出:“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中央还委托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率领工作组到广东调研,就“先走一步”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证,协助广东提出具体实施方案。6月6日,中共广东省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共广东省委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试办特区,要求广东“发挥优越条件,抓住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这标志着广东在全国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的正式开启。这不仅是广东省委向中央“要权”要来的,更重要是中央从搞好四个现代化建设出发,对体制改革所作出的一个具体的、又是重要的决策。以广东为代表的沿海地区在改革开放中先行探索,率先发展,不仅是让有条件的东部沿海地区加快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步,更是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的重要部署。同时,这也是“两个大局”战略构想在实践上的突破。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广东先行发展很快取得显著成效,这也促进了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中共中央顺应国际国内形势,抓住机遇,部署加快对外开放步伐。中共十三大后,中央专题调研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1988年9月,邓小平听取工作汇报时明确提出“两个大局”战略构想,称:“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这不仅是对改革开放之初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带动其他地区发展的经济政策理论思考的深化,更是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实践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战略指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加速发展、进而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其中,第一个大局要求沿海地区加快开放发展,这是根据中国国情决定的。中国地广人多,地区发展不均衡,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惨痛教训,决定了不能再搞平均主义。而沿海地区具有加快经济发展的许多有利条件,率先发展起来,能够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第二个大局要求发展起来的沿海地区帮助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让先富起来的部分地区和人群,辐射带动落后地区,滚动发展,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十分有益的战略举措。
作为沿海地区的典型代表,广东无疑在探索实施“两个大局”战略构想,推进中国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承担着极其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二、广东“先走一步”是第一个大局的精彩开局
在中央允许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的“大政策”激励下,广东抢抓机遇,围绕现代化建设,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先行先试。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省委的报告后,围绕贯彻落实“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广东开启了“先走一步”的征程。为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广东省委迅速成立刘田夫、王全国、吴南生三人领导小组和省对外经济工作委员会。9月,刘田夫就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如何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问题提出设想。习仲勋强调,拼老命也要把广东这个体制改革的试点搞好。广东省委不断解放思想,进一步增强改革开放的自觉性,把改革和开放作为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灵魂,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使体制改革由试点到突破,推进对外开放全面展开,推动经济由搞活到跃升,逐步实现广东综合实力的跨越。
(一)改革:由试点探索经济体制改革到风起潮涌的广东城乡改革
根据中央精神,广东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探索实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实际上,早在1978年前后,广东就开始探索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如1975年以来,紫金、海康、文昌、从化等地冲破禁区,自发实行包干到户、包产到户,推进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1978年10月,清远县试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改革工业管理体制;1978年广州试水“菜篮子”工程,放开农副产品价格,启动价格改革等。1979年后,在“先走一步”政策的推动下,广东进一步加大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改革进程不断深入、改革领域不断扩大。除深化改革,在全省建立和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大价格改革力度,推进商品流通体制改革,逐步放开价格;启动国营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广“清远经验”,深入开展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广泛推行经济责任制、率先探索利改税;最重要、影响最深远的是改革财政金融体制,按照“划分收支,定额上交,五年不变”,实行财政大包干新体制。此外,还探索改革外贸体制,实施以地方为主管理的进出口贸易大包干体制;试水基建投资体制改革,实行“以电养电”“以路养路”“以桥养桥”“以通讯养通讯”的基建投融资模式;改革计划管理体制,简政放权等。这些领域的改革突破,不断增强体制机制活力,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改革的重点由农村逐步转向城市。广东在巩固农村改革的基础上,由试点发展到全面铺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在农村,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健全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城市,把增强企业活力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承包责任制与厂长经理负责制,开展股份制试验,转变所有制结构和用工制度;进一步改革外贸体制,率先全面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积极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大力发展“三来一补”业务,兴办“三资”企业。同时,进一步改革财政管理体制,对市县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一定五年”的分级包干政策;继续改革计划管理体制,逐步放开指令性计划生产和统派购。改革在横向和纵向上逐步推进。1987年11月,在广东的积极争取下,国务院决定广东为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广东改革开放继续“先走一步”,在重点抓好企业改革、加强培育和发展市场经济体系的同时,尤其重视对金融、投资、社会保障和政府机构等配套改革。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两方面的改革逐步深化,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风起潮涌,实现了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成为突破计划体制坚冰的“开路先锋”。广东不但率先在全国完成了价格“闯关”,更在企业管理、农村经济、乡镇企业等多个领域,引领全国改革风气之先,形成多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
(二)开放:由创办三个经济特区到形成梯度开放发展格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推进,创办经济特区作为一种改革试验,成为中国实行对外开放的突破口。中央兴办经济特区的意图,就是要实行以市场调节为主,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以找到一条打破僵化的计划管理体制、尽快把经济搞上去的新路。然而,对于特区规划和发展思路,中央并未作出具体制度安排。对此,谷牧表示:特区“要有点孙悟空的精神,受条条框框束缚不行”,“步子要大些,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1979年下半年至1984年间,围绕特区建设规划和发展思路,广东与中央频繁互动,将“出口特区”改为“经济特区”,采取分片、分期建设,先集中力量建设深圳特区,其次珠海,再汕头,因地制宜,各有侧重,逐步实施。特区的开创者们,不畏艰难,敢闯敢创,陆续在基础建设、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综合发展等方面闯出新路。1984年初,邓小平视察经济特区,在多番走访后,他肯定广东的建设成就及试办经济特区的路子,并分别为珠海、深圳特区题词:“珠海经济特区好。”“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他要求广东加快发展。2月24日,邓小平在北京同几位中央领导同志谈话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他还提出“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
邓小平的视察和讲话不仅为广东进一步搞好改革开放和办好经济特区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更为中国改革开放指出了新的方向。1984年5月,中央正式确定开放包括广州、湛江在内的沿海14个港口城市。1985年2月,中央、国务院批准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广东根据中央的改革开放部署,实行“三二一一”开放规划。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构思,通过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开放区——内地,滚动式地把改革与开放,由沿海向内地逐步推进,形成东起汕头,西至湛江,南到海南岛的沿海开放地带。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广东进一步扩大经济开放区域,将珠三角经济开放区由“小三角”扩大为“大三角”,粤东、粤西沿海市、县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采取梯度发展战略。1992年,广东作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定,把惠州大亚湾、珠海西区和横琴岛、广州南沙作为20世纪90年代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点区域。广东由此形成从沿海到山区、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开放发展格局。
(三)搞活:从调整搞活经济到成为全国经济第一大省
中国采取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开放之初,广东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存在着“四短两长”的突出问题。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广东据此从实际出发,扬长避短,打破计划体制束缚,搞活内部经济。一方面,合理调整农轻重比例及其内部关系和积累消费比例关系,搞好收支平衡;另一方面,创造性地贯彻特殊政策,坚持“集中”与“搞活”、“退够”和“前进”相结合。着重抓好缩短基本建设战线,改善能源和交通布局,集中力量把农业搞上去,突破“以粮为纲”的框框,大力发展轻纺和轻型加工工业,建立起特色轻型产业结构,从而为全省经济繁荣发展积累了大量资金。与此同时,广东还坚持以开放为引领,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1978年至1980年,广东用足用活“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积极引进、利用外资,大力发展“三来一补”企业,外贸经济繁荣发展。1982年前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外贸经济出现停滞和滑坡。为此,广东不断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坚持三个“更放”,要求三个“更严”,反对三个“更特”,“排污不排外”,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问题,在调整中推进“先走一步”,推动经济快速发展。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后,广东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积极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大力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发展外向型经济。其一,推动经济特区成为广东甚至全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1985年以后,广东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动经济特区建立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的外向型经济,充分发挥“四个窗口”“两个扇面”的作用。三个经济特区的经济迅速发展,到1991年,外贸出口额达38.9亿美元,占全省的28.4%。其二,引导乡镇企业成为广东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1985年前后,在中央对乡镇企业“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指导下,广东把发展乡镇企业摆到重要战略地位上,学习借鉴苏南模式、温州模式,总结本省六种经验,为不同类型地区发展乡镇企业开拓了切实可行的路子。广东各地因地制宜,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利用毗邻港澳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三来一补”企业,乡镇企业由此异军突起、蓬勃发展,创造了闻名全国的“珠江模式”,为广东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到1991年,全省乡镇企业总数达到123.52万个,从业人员707.85万人,总收入更是首次突破1000亿元,达到1008.22亿元,形成了“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格局。其三,促使外经贸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显著优势。实行外贸包干制后,广东抓住有利时机,采取“以外经促进外贸发展,以外贸发展增强外经实力”的策略和“两头在外,以进养出”措施,大力发展对外经济。外贸发展迎来腾飞,1986年,广东进出口总额跃居全国第一。在外向型经济引领下,全省经济较快发展,1989年,广东经济总量跃居全国第一,并长期稳居第一。
三、广东带动内地发展是第二个大局的充分体现
经过不懈努力,到20世纪90年代初,广东先行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走出了实践“两个大局”的坚实一步。然而沿海地区先行探索,先富起来只是第一步,如何带动内地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则是第二步。对此,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就沿海如何帮助内地发展,他先后提出“搞经济协作区”“由沿海一个省包内地一个省或两个省,……开始时可以做某些技术转让”“发达地区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等政策设想。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突出地提出了区域协调发展的问题,要求更加重视支持内地发展。广东积极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在率先发展起来以后,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仅统筹推动省内区域城乡梯度协调发展,更积极服务沿海带动内地发展这个大局,帮助内地加快发展。
(一)多交利税:积极上解中央财政支持财政转移支付
广东在改革开放上先行一步,经济快速发展起来,不但为地方发展积蓄了资金和力量,更为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改革开放后,国家探索财政放权。1979年5月,谷牧率领工作组到广东指导工作,提出:中央对广东实行财政大包干的办法,包干基数,可按1978年或1979年的实绩,五年不变,到1985年要做出贡献。7月,国家正式决定对广东实行财政大包干政策。根据中央与广东的协定,广东从1980年起每年定额上缴10亿元,五年不变;1985年至1987年上缴定额调整为年7.78亿元;1988年后实行“递增包干”,以14.13亿元为基数,每年递增9%,直到1994年分税制改革。广东不仅对中央包干,还在省内探索“分灶吃饭”,层层包干,调动各地积极性。财政大包干很快产生巨大的经济效应。1979年至1984年,广东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约2亿元。1985年广东实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财政收入进入改革开放以来最快增长阶段。1985年广东财政收入由1984年的45.17亿元跃升至65.46亿元,此后每年都以超10亿元的速度递增。1991年,广东财政收入跃居全国第一,并长期稳坐首位。在全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广东对中央财政的贡献也越来越大。据统计,1953年至1978年,广东净上解中央财政205.51亿元,年均净上解不足8亿元;1980年至1993年,中央对广东实行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期间,广东净上解中央财政227.07亿元,年均净上解16.22亿元。1990年起,海关代征税收全额上划中央财政,中央财政以1984年5.57亿元基数每年返还广东。是年,广东上缴中央财政各项收入总额已超过50亿元,是1979年上缴数的五倍,年均递增15.7%,超过同期广东财政收入总额年均12.27%的增长幅度。
1994年起全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对广东影响深远,但广东仍积极支持。根据规定,广东上划中央75%增值税和100%消费税。改革后,随着广东经济逐年增长,广东上解中央财政也日益增长,上划中央“两税”增长率甚至高于广东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据统计,1979年至2000年,广东地方财政其他支出类共开支779.5亿元,占同期地方财政支出的11.66%,年均递增38.74%,高于地方财政支出增长率的20.81个百分点。2000年,广东的财政收入近一半上缴中央财政,贡献越来越大。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在保留改革前结算补助等转移支付项目的同时,1994年以来,中央政府逐步建立与完善了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实行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为财政收入落后地区提供了极大的帮助,而广东对此功不可没。广东历年上缴中央财政最高,虽接受中央转移支付,但其额度远低于四川等中西部省份,这不仅凸显了广东财政的高自给率,更间接有效地支援了落后地区发展,体现了广东作为经济大省的责任担当。
(二)结对帮扶:对口支援西部地区
开发西部地区,是中国区域经济梯次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乎“两个大局”战略构想的重要内容。20世纪90年代,随着东部沿海地区快速发展起来,东西部地区差距出现扩大趋势,为推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中央逐步把对口支援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作为一项重要决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此时,广东经过改革开放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全国经济第一大省,国家开始把广东列为对口支援边疆民族地区的主要力量之一。1994年,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广东等15个省市“分片负责,对口支援,定期轮换”支援西藏。次年开始,广东从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对林芝地区的林芝县、波密县、墨脱县、察隅县和易贡茶场、察隅农场进行发展援助。2001年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广东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工作。从2002年至2012年,先后派遣六批援藏工作组,以民生援藏为龙头,以产业援藏和智力援藏为两翼,大力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在广东的援助下,林芝地区经济总量逐年大幅跃升,昔日“道路不平、电灯不明、电话不灵”基础设施落后的边陲小镇,迅速变成一座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化新城。与此同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广东从1990年代前期开始对新疆进行单项对口支援,1998年开始先后对哈密、喀什地区进行全方位对口支援。广东以干部支援为龙头,1998年至2012年,先后派遣六批援疆工作组,从常规援助到产业援助,从经济到社会、文化、政治等各个领域,不断加大对口援疆力度。并注重智力援疆,一方面,向哈密、喀什派遣各行各业的专家,在医疗、教育、科技等领域对哈密、喀什进行技术方面的援助和补充;另一方面,利用沿海发达的教育培训平台,帮助新疆哈密、喀什输送大批青年干部和技术骨干到广东进行培训,学习沿海地区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知识及经验。广东援藏援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其形成的各项经验,也成为其他兄弟省份争相学习借鉴的对口支援新模式。
除对口援藏援疆外,广东还积极支持其他西部贫困地区发展。1996年,为贯彻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精神,促进东西部地区优势互补,缩小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中央决定组织沿海发达省、直辖市等对口帮助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西部贫困地区发展。其中安排广东帮助广西,深圳、青岛、大连、宁波帮助贵州。此后数年,广东通过经济合作、技术服务、吸收劳务、产品扩散、交流干部等多种形式,支持对口帮扶民族地区发展。2008年汶川地震后,中央确定广东对口支援四川汶川等地恢复重建。广东进一步强化第二个大局意识,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全力支援,圆满完成交“钥匙”民生工程,使汶川县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恢复甚至超过震前水平,创造了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的典范。
通过对口支援,广东充分发挥了先富帮助后富的示范带动作用,较好地践行了“两个大局”战略构想。
(三)开展经济协作:提出并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战略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中共中央的推动下,沿海与内地开始了横向经济联合和技术协作的长足发展。广东在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中,也积极探索与内地开展经济协作,虽有所发展但总的影响力有限。1996年,广东省委书记谢非提出广东要积极发展与毗邻兄弟省区的经济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2003年,广东贯彻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加强东、中、西部经济交流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和经济带”精神,积极谋划提出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协作机制,并以与珠江流域相连、与大珠三角相临、经贸关系密切等为考量因素,确定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范围为: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这其中覆盖了沿海和东、中、西部地区,涵盖着全国约1/5国土面积、1/3的人口和1/3以上的经济总量,区位优势明显、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基础雄厚、创新能力突出,是中国经济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也是中央互联互动、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大战略的一个很好载体。
2003年8月,广东省发改委倡议并主办泛珠九省(区)发改委主任联席会,探讨促进合作与发展,创造区域经济发展“多赢”格局。在各地的积极响应推动下,2003年下半年,泛珠区域交通、科技、旅游、社科等部门开启实质合作,在相关领域形成了一些具体制度设计。泛珠合作开始步入实践操作阶段。2004年,泛珠区域政府合作掀起高潮。上半年间,两广、粤湘互相学习考察,随行经贸代表团达成多项合作意向。5月,在泛珠区域的筹划下,中央批复《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7月,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和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洽谈会分别在香港、澳门和广州举办。论坛建立了泛珠三角合作的政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政府秘书长协调制度、部门衔接落实制度,并商定:按照“联合主办、轮流承办”,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和泛珠三角经贸合作洽谈会,使之成为推进区域合作常态化的重要平台。洽谈会签约项目847个,总金额2926亿元。泛珠合作由此从构想进入全面启动和实施阶段。此后,在中央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泛珠合作被纳入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泛珠区域各方围绕“合作发展,共创未来”的主题,凝聚共识,搭建平台,扎实推动合作发展不断走向深入。2003年至2012年,泛珠区域经过九年合作发展,促进了相互间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了产业有序转移,带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了各方综合实力。2011年,泛珠内地九省区生产总值达15.2万亿元,增幅超过全国同期平均水平。
实践证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战略,探索通过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多方互动、实现共赢的发展方式来实现沿海帮助内地,逐步缩小东中西部差异,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贯彻“两个大局”战略构想的具体实践,是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的生动典范,是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强大载体。
四、结语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广东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一方面积极发挥毗邻港澳的沿海区位优势,通过先行探索实践,率先发展起来,成为全国经济第一大省;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四个窗口的作用,积极带动内地发展,使改革开放成为广东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成功实现了“两个大局”战略构想,创造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广东对“两个大局”战略构想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必须坚持全局统筹与局部突破协同推进、坚持维护中央权威与充分发挥地方能动性相结合、坚持改革与开放互促共进、坚持持续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第三研究处一级主任科员)
(文章来源:《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202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