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一步”的启动(下)
发布时间:2023-07-31        作者:       

三、在中央与广东互动中落实中发〔1979〕50号文细则

中央颁布50号文件后,给予广东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在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需要说服国务院各个部门支持,组织实施的工作非常具体,十分复杂。而且当时的大环境仍然是国民经济调整改革,在落实50号文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原来预想不到的情况和问题。比如,由于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调整工资、减免税收、企业的利润留成,1979年广东的财政收入比1978年都减少,难以完成上缴的定额。围绕贯彻落实问题和具体的财政、外贸上缴基数,中央和地方反复商讨。省委决定由王全国带队到北京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以便顺利贯彻执行50号文件。1979年9月初,王全国带领广东省直20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到北京汇报。当时汇报内容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需要具体落实和明确的问题,如核对外贸、外汇、基本建设等基数、口径,明确企业事业的具体管理体制;二是需要对一些具体办法作适当的修改,如财政上交定额、物资、商品调出调入结算问题;三是今年和明年生产和建设中一些突出问题。

国务院副总理余秋里召集中央三十多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听取广东汇报。汇报后,余秋里讲了话,说中央50号文件对广东实行新的体制和特殊政策,可以发挥广东有利条件,广东大有可为。但由于时间仓促,缺乏经验,在实践中提出些问题是应该的,是好事。这些问题,不仅广东应该研究,中央各部门也应该研究。希望中央各部门和广东的同志共同商量研究,共同把广东的试点搞好。后来,谷牧又听了汇报。这次汇报明确了中央决定的体制政策不能大变、账算的不准确可以再算。谷牧提出:对广东的体制,全国各省、市都很羡慕,京津沪要求给他们像广东那样一半的体制也好。但是,明年开步走,确实有困难,中央各部门应当积极支持你们,扶一扶。希望广东谅解国家的困难,中央的日子不好过,不要小看你们上交十二亿元,当然算账要合理。广东少上交一个亿,国家就困难。我们扶植你们,你们也得体谅国家困难。关键在于广东的工作,不在乎一两个亿,要充分利用广东有利条件,把经济搞活,搞上去。由于他要陪丹麦女王外出访问,20日以后才能回京,离京时,便委托国家计委副主任段云牵头,组织一个协调小组同广东具体商定所提问题,但这次问题没有完全解决。

10月10日,王全国又去北京继续汇报讨论,谷牧召开各部委会议,讨论会议纪要怎么写,最后就外贸、外汇、基建投资、物资商业体制问题基本达成了一致。最关键的外贸问题、财政上缴定额争论激烈。50号文件中规定,每年财政上交12亿元,广东认为太多,八九亿比较合适,谷牧同意再算账。很可能上缴十亿。但有些部委的意见比较坚决,这次也没有完全解决问题。但我们从谷牧的态度上认为,八九亿是有可能的。

王全国把向两次汇报相关情况的向省委常委作了说明,提出了先做好七个方面的规划设想。主要包括外贸基地建设规划;出口特区的建设发展规划;旅游及吸收侨汇规划,强调旅游要统一;体制改革的设想,主要是财政和外汇分成两个体制;建立健全必要的办事机构,如对外经委、驻港机构、特区管理机构,制定法令、办法、主要是特区管理办法,外国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等内容。

省委根据王全国汇报内容和基本达成的解决问题方案,于10月25日发电给党中央、国务院:“其中财政上缴定额,同意1980年1981年两年每年上缴八亿至九亿元,兹将《关于解决广东省贯彻执行中发〔1979〕50号文件若干问题的纪要》修改稿送上,请审阅批示,以便贯彻执行。”《纪要》大致包括以下内容:(1)财政问题上缴12亿定额定得过大了。经过重新算账和研究,确定每年上缴数为八亿至九亿元。(2)外贸、外汇问题。由于广东缺乏独立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基础和经验,加上有些权责一时难于划清,经研究,外贸暂不实行大包干体制,还是按照国务院〔1979〕202号文件办理。外贸大包干的具体实施时间为1981年到1983年,当时核定出口换汇成本基数包干,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当时定的是1﹕2.8,即1美元换2.8元人民币,这样固定汇率是不合理的,后来造成的后果是外贸出口越多,越包干,亏得越多,因为到1982年只有1:3.2的汇率,广东的外贸才不亏损,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了几毛钱,王全国在中央反复强调汇率问题。下放利用外资审批权,允许广东港澳设立外贸业务机构,外贸外汇以1978年为基数,今后出口增长部分,上缴中央三成,留给地方七成。(3)中央直属和下放直供企业事业管理体制问题。(4)物资、商业体制问题。(5)基建投资问题。(6)今明两年生产建设问题。

事情很快又起了变化。10月28日,谷牧写信给广东省委,指出关于财政上缴定额,并未达成协议,还需要继续商量。财政部和计委坚持主张上缴11亿元。为此,广东给谷牧回电,重申“由于近两年收支因素变化很大,这个任务实无法完成。如不调减,我省明年难以开步,情况比不实行灵活措施还困难。为此,请求中央、国务院体察广东的实际困难,准予明后两年上缴八至九亿元。”9月到10月,王全国在北京商讨先行一步的具体方针时,习仲勋于10月3日至10日,习仲勋参加由中共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10月3日,习仲勋向中央汇报广东工作。中央领导人都支持广东按50号文件规定放手搞,有些帐算的不大准,中央同意协商解决。会议期间,有一天,习仲勋和杨尚昆一起到邓小平那里去汇报工作。习仲勋回到广东后传达说,邓小平“要我们放手搞,不要小手小脚,只要不丧权辱国,能够把经济快点搞上去,就放手搞。他还说深圳、珠海划两块地方,就叫特区好。”还说,将来台湾回来,香港回来,也是特区。

年底中央召开计划会议,讨论财政体制和扩大企业自主权方案。会议结束后,广东、福建的同志两次向谷牧作了汇报,谈50号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第一次汇报的时间是12月17日,广东有王全国、吴南生、范希贤、秦文俊参加。谷牧指出:中央五十号文件颁布来,广东、福建两省贯彻执行情况,有什么经验,碰到些什么问题,要中央帮助你们解决哪些困难,明年有什么打算。华主席讲过,不光发文件,还要检查贯彻执行的情况。今天交流一下,明年二、三月间再谈一次。中央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是对两个省经济工作的全面要求。所以利用外资不是孤立地吸收几家外资进来搞几个合作项目,而是通过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使全省的经济发展得更快一些。你们的条件很好,眼睛不要光瞅着北京,要充分利用外资、侨资。你们的手脚要放开一点,尽量利用外资搞。珠海到广州的公路要过四次渡,不修不行。可以利用外资修桥、修路,收养路费、过桥费偿还(王全国、吴南生插话;修桥的投资太大,光靠收外边人的过路费偿还不了、深圳至广州的高速公路可以搞,一面修路,一面挖水渠向香港供水,用水费偿还)中央同意广东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别的省羡慕不得了,当然这件事不简单,绿灯开了,情况复杂,开不了路。习仲勋同志讲过,如果广东是个“独立”国,保险发展快。现在基本上半独立了,要看你们的戏了。中央一些部门思想解放不够,我们继续做工作,你们的筋斗也要翻起来。

12月19日,谷牧表示前天会议有未尽之意,又找王全国、吴南生以及福建郭超等二人座谈。谷牧先讲了向华国锋的汇报情况:“现在主动权在省,不必受计划会议框框的约束,调整什么,先干什么,自己跳出框框,先行一步。华主席说,我也是这么考虑的,两省自己应该有个全省经济的通盘安排。横滨市市长给我宣传的就是这么一条概念;不要国家的钱,自己引用外资去搞,搬山填海。他说,我也是学你们中国愚公移山的精神。华主席已同意,特区土地使用期限五十年。这样,对港九也起稳定作用。”王全国谈了广东核电站建设的问题和广东需要2亿币贷款的问题,希望中央给予大力支持。谷牧说可以考虑和研究。

会议期间,王全国还就发行地方公债的问题,先后找谷牧、姚依林,要求批准广东省发行地方公债,解决财政问题,他们都曾当面同意。后来,谷牧同志讲不行了,可能是先念同志不同意。王全国当时给习仲勋、杨尚昆写信说:“假若不批准,我们明年上交10亿元以后就很难过日子。请你们二位直接给先念同志打个电话,再争取一下。”发行公债之事,最后没有获得通过。

四、从中发〔1980〕41号文到〔1981〕27号文

1979年,广东外贸出口收汇创历史最好水平,比1978年分别增长32%。与外商就加工装配、补偿贸易、合资经营等进行了广泛的洽谈,已经签合同成交额达到6.56亿元。全年贸易和非贸易外汇收入,广东完成20.5亿元,分别增长32%。深圳、珠海两个经济特区正在积极筹建,深圳的蛇口工业区已经开始施工,进度较快。广东对外经济活动开始出现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但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发50号文的具体细节,中央和广东的讨论协调一直在进行。

1.中发〔1980〕41号文的出台

1980年3月,经中央和地方反复商量后,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托,谷牧再次南下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广东的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吴南生以及福建省、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中央1979年50号文件中遇到的问题和措施。谷牧在汇报会上指出:利用两省临近港澳和华侨较多的有利条件,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这是一个崭新的问题,我们过去没有这样的实践,也没有这样的经验。因此,在贯彻50号文件过程中,工作初步开展后,出现一些不同看法,是正常的现象。因为过去没有经验。现在或过头来看,50号文件本身有些问题写得不具体,没有交代得很清楚,这也是因为没有实践。当时只是把两省对中央的决策,一些初步设想到的问题提出来。比如特区,到底搞成什么样?去年广东的同志写了几条,有一两页纸,我们觉得太抽象。执行当中,条条块块,你有你的理解,我有我的理解,出现一些原来意想不到的问题,这也是正常的,是意料的事。我们不是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碰到一些问题就后退,不是在这块阵地上后退的问题,而是怎样正确总结经验,继续向前进的问题。在讨论过程中,到会同志还根据特区创办起步的实践,考虑到特区不但要办工业,也要办商业、旅游、房地产等行业,不但要拓展出口贸易,还将在全国经济生活中发挥多种功能,因此“出口特区”这个名称,就难以概括其全部功能和作用。我根据会上讨论的意见,改名为涵盖面更宽的“经济特区”,得到大家赞同。5月16日,中央批转了这次会议的《纪要》即中发〔1980〕年41号文件。《纪要》指出:“中央有关各部门,要把搞好两省的经济体制改革,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对两省工作的指导,采取积极的帮助的态度,而不能撒手不管。”针对财政上交的定额,经过艰难反复交涉和据理力争,中央与广东,双方都各退一步,重新核定广东每年财政上交10亿元,比原定少2亿元。一定三年(1979-1981年)同意两省要求,推迟到1981年实行50号文确定的外贸体制,也就是外贸大包干。有关责任进一步划分。“两省超过1978年基数的贸易外汇收入,在扣除‘以进养出’的用汇以后,再进行分成;广东外贸换汇成本包干基数定为2.8元。海关的管理和关税的减免,应给两省一定的灵活性。经济特区所需要的极其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等生产资料允许免税进口。对现行税法中不适应新形势的税率,应作必要的修订,用进口原料加工出口的商品,其进口原材料和元器件免征关税,今后逐步实行进口纳税,出口退税的办法;同意两省增设口岸和海关;对本省去港澳办理业务的人员,以及来特区工作、居住或联系业务的港澳人士、华侨和外商,应简化出入境审批手续,建议凭两省签发的通行证出入。”会上还对特区建设的方针作了比较详细的研究,纪要专门提到要积极稳妥地抓好经济特区建设,对特区建设方针作了较详细的规定:第一,广东应首先集中力量吧深圳特区建设好,其次是珠海,一定好做好总体规划,分片,分期进行建设。第二,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先上那些投资少,周转快,收效大的项目。在发展加工出口工业的同时,有条件的,要逐步发展住宅、旅游等事业。第三,在建设步骤上,先搞好水、电、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为吸引侨商、外商投资创造条件。投资项目要尽可能符合经济特区发展规划的要求。第四,经济特区的管理,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不损害主权的条件下,可以采取与内地不同的体制和政策。特区主要是实行市场调节。第五,为了吸引侨商、外商投资,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和工资可略低于港澳。所得税率初步定为15%。土地使用年限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掌握。第六,经济特区主要是吸收侨资、外资进行建设,中央各部门、各地区,除经批准可在特区经济少数中外合资企业外,一般不准在特区办企业,广东省要从严把关。

1980年41号文是对1979年50号文的具体化和可操作化,不仅解决了财政上缴数字、外贸外汇是否包干、汇率的计算等具体问题,进一步凸显了中央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对广东、福建改革开放先走一步的大力支持,而且从理论上进一步阐述了广东福建先走一步、试办经济特区对全国的的意义,初步厘清了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广东福建三者之间权责利的关系。

1980年6月,省委举行省、市直属机关处以上党员干部报告会,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的批示。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广东省优势,积极稳步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切实把经济搞活,创造性地闯出一条加快四化建设的路子来,为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7月至8月间,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讨论如何充分运用中央对广东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有利条件,发挥优势,扬长避短,调整经济结构和经济政策,把经济搞活,加快广东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步伐。8月8日,习仲勋作总结讲话。关于如何进一步把广东省经济搞活问题,习仲勋指出:“中央批准我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了我们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先走一步的权力,这也是我们加快经济发展的很重要的有利条件。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一年来,我们还没有很好地充分运用和发挥这个有利条件,积极实践,大胆革新,领导机关落后于基层,领导落后于群众。这就是说,我们仍然面临着解放思想的严重任务。……如果我们不解放思想,不敢大胆创新,不抓紧时机,发愤图强,艰苦奋斗,就肯定要落在先进省、市、区的后面,‘先走一步’也将成为空话。”“解放思想就是实事求是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现在重要的是要认清形势,勇于实践,积极地通过实践、通过试验,去探索调整经济结构、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路子,使我们的经济真正活起来,加快前进的步伐。我们讲的是积极试验,而不是一哄而上,这就没有危险;即使试点不成功,也可以取得经验教训,利于进一步试验。”

2.中发〔1981〕27号文出台

中央和广东为落实中发〔1979〕50号文和〔1980〕41号文,不断扫清执行中的种种障碍,但整个中国经济环境仍然是处于“调整”状况。广东改革开放先走一步,率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仍然碰到很多问题。此时,邓小平作出指示,阐明了调整、改革和开放之间关系。1980年1月,邓小平在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发展经济方面 正在寻求一条合乎中国实际的, 能够快一点的,省一点的道路,其中包括扩大企业自主权和民主管理,发展专业化和协作,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先进技术和中等技术相结合,合理地利用外国资金、外国技术等等……现在需要总结经验,搞快一点、好一点,需要制定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需要制订长远规划。”之后,他又强调,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已经从各方面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要继续实行,不能走回头路”。荣毅仁给中央写了《关于我国发展经济的几点意见》的信,信中提出:我国幅员广大,资源丰富,但生产技术落后,根据这一特点,我们可以利用当前国际有利条件引进外资进行资源开发,带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工农业生产,扩大劳动就业,以加快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速度。 同年5月11日,邓小平阅读荣毅仁的《关于我国发展经济的几点意见》并致函国务院负责人:“此件可发财经小组各同志一阅。如何利用外资,对我们来说,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行动一直是犹疑徘徊的。” 

党中央决定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及试办经济特区一年多,需要总结经验,搞得更快、更好些,为全国的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广东也在不断和中央请示汇报,进一步落实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和试办经济特区的具体政策。

1980年9月,习仲勋、杨尚昆参加中央召开的省市区第一书记座谈会,会后,9月24日和25日上午,广东向中央书记处汇报工作,胡耀邦主持会议。会议历时两个上午,汇报和解决了许多重大问题,对广东的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上,习仲勋汇报了广东工作的方方面面,重点汇报了广东贯彻中央50号文、41号文的工作,提出希望中央帮忙解决的问题。广东在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活动方面的工作如下:(1)扩大了对外贸易,开展了加工装配、补偿贸易、合作经营等业务活动,签订了一批合同;(2)扩大了市县经营外贸,开展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的权限;(3)进行了经济特区的规划和筹建,集中办好深圳特区;(4)发展旅游事业,引进外资兴建的白鹅潭饭店和花园饭店,已经动工兴建;(5)成立对外经委,派出了驻港澳机构(粤海公司),筹建信托投资公司等等。希望中央解决的问题是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具体的界限问题,具体的粮食、外汇、关税、京广复线南段建设问题等等。

25日会上,谷牧说:“广东的同志指出特殊政策‘特殊’在哪里?灵活措施‘灵活’在哪里?感到困难很多,‘特殊’不起来。这一年多,中央各部门确实有毛病,本来不应该管的一些具体的是,也去管。如蛇口的工程,通知人家奖金不准超过2个月,积极性一下就掉下来。他们是搞计件工资,积极性很高,你管这些干什么,我一听就叫改正过来。(胡耀邦插话说:有些司局长脑子发霉,没有工作做,不搞调查研究为主,而是搞发号施令为主,有人专门干这种事)这权交给广东了嘛,你管得着吗?中央各部委没有认真学习、贯彻50号文,41号文件,甚至脑子里没有这东西,还是老一套;另一方面,广东完全可以定,有文件为凭嘛。”关于特殊政策,谷牧指出:“从经济上看,有两条,在现在,有这两条,也不简单,第一是财政收入只上交10亿,还是20多亿归广东安排,第二是外贸三七分成,按今年外汇收入数,广东可分得4亿7千万美元。全国哪里都没有这条件,上海市也不过是1亿美元。在银行贷款利用外资方面,过去是给你们自由外汇,利息20%,今年改为用买方信贷办法。二亿美元,由国家补贴,广东同志在实行特殊政策方面胆子要大一点,学孙悟空翻几个筋斗。”

针对特区开发的问题,谷牧指出:“特区问题,按原来设想的老路不行,吴南生要国家投资搞几通一平,我说可以支持一下,给5000万元贷款,但现在看这办法也不行。深圳要搞综合开发,港商黄振辉说‘广东不出一个钱,地皮就是钱,出点劳务就是钱,包给我就行,如果不放心,参加股份也好。吴南生不同意都交给他,黄说划一块地皮,按照香港搞房地产的办法来搞’资本家有路数,我看深圳的开放要走这条路,没有任何风险,从开始建设就可以有收入,我们不花钱,可以分到40%。可以组织一个联合开放公司,吸收各方面参加”

关于财政包干年限,41号文提出3年,广东则提出,要5年,谷牧表示同意,国务院副总理万里甚至说:可以7年,把路子想开些,湖南要出口大米,你们给他外汇就是了。思想解放些,想开些,不然就失去时机。至于国务院各部下达的东西,你符合我这里情况的我就干,不符合的就不给你干。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说:从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独立来考虑,既然要搞,独立性就要到一些。实际是到1985年,下一个五年计划就这么办。

胡耀邦最后作总结,他指出:广东搞特殊政策,中央的决心是很大的,中央希望广东先富起来,成为全国实行四化,搞富裕、文明的先驱者,排头兵。广东要拿一套政策,措施出来,开头难免有些,不要紧。你们自己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如果受到中央部门的限制,我们同你们站在一起,这合理嘛。搞特区是学资产阶级经营的本事,不是学他们的生活方式,学他们的意识形态。这次会议的精神,由谷牧同志找国务院讲讲,不搞文件了。(万里插话:要讲清广东就是要特殊些,没有特殊就没有一般。)

广东工农业总产值1980年比1979年增长8.2%,福建增长10%。两省工业生产、对外贸易和财政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各项工作进一步取得了成绩。扩大了市场调节作用,广东通过市场调节的工业产品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40%左右。广东利用地方外汇尽快原材料和市场物资,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繁荣了市场,活跃了经济。实行对外开放正常,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发展较快。1980年广东出口额分别比上年增长27.9%,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特别是机械产品开拓市场成绩显著。“三来一补”业务和合资、合作经营取得了较好效益,仅来料加工装配,广东就解决了17万人的就业。实行财政包干和外汇分成,调动了地方创收的积极性。1980年,广东的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0.5%,两省所得留成外汇比1979年增加了5倍多。经济特区建设取得进展。深圳、珠海先走一步,基础设施建设正在抓紧进行。利用外资办起一些企业。生产发展,群众收入显著增加。部分外流人员开始回流,社会秩序基本安定。

1980年10月,中央决定习仲勋、杨尚昆回中央工作,调辽宁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任广东第一书记、国家轻工业部部长梁灵光任省委书记兼广州市委第一书记、市长。任仲夷和梁灵光赴任前,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万里、韦国清、姚依林、谷牧等先后接见他们,给予支持。在邓小平心目中,特区不只是深圳等四个地方,而是广东、福建全省。他对任仲夷、梁灵光说:“特区不仅仅指深圳、珠海那几块地方,是指广东、福建两个省。单搞那一点地方不行,中央讲的是两个省。你们要充分发挥这个有利条件。对于搞特区,你们要摸出规律,搞出个样子来。”胡耀邦将成都武侯祠一副对联改动一字相赠:“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粤要深思。”万里对任仲夷说:“各部的规定不符合广东情况的,你们可以不执行。”他们接过习仲勋、杨尚昆的接力棒,继续推进广东改革开放先走一步。

1980年12月,党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决定从1981年起对国民经济实行进一步调整,某些方面一定要退够,调整步伐加快。在会上,陈云、李先念、邓小平等常委讲话都没有明确两省执行调整方针可不可以‘特殊’。在闭幕会上,邓小平表态:“在广东、福建两省设置几个经济特区的决定,要继续实行下去。但步骤和办法要服从于调整,步子可以走慢一点。”随后,胡耀邦主持召开广东、福建座谈会,明确调整时期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步子要稍慢一点,但最终的方针是不动摇的。然而,“两省同志毫不含糊地对国务院,对各部委在执行五十号文上有不满意的意见。国务院各部委不少文件都附上一句‘广东、福建不例外’。什么都不例外行吗?重大的事情,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当然不例外,但是,如果什么都不例外,还有什么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中央书记处在一次会议上检查了这个事。胡耀邦说,你们是否指定一个机构来把这个关,凡有这‘不例外’的就给拉下来。”

1980年12月,谷牧和国家进出口委副主任江泽民到广东考察。接替习仲勋担任省委第一书记的任仲夷向谷牧汇报经济特区建设情况,着重讲对经济特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应采取更加开放的政策的见解。经济特区不单是为国家挣几个外汇,更重要的是取得先走一步建设特区的经验,取得改革体制,搞好经济工作,实行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以及党应如何领导经济工作等一系列的经验。任仲夷向谷牧提出,深圳、珠海要搞经济特区,没有比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更特殊一些的政策是搞不起来的。任仲夷向谷牧汇报说:省对特区要放宽政策,给特区更大的权力;同时把特区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期间,谷牧再次视察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并在广东省委常委会议上谈了关于经济特区工作的问题。他对经济特区总体情况满意,并指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在特区还要‘特’。特区怎么建设,特区究竟怎么搞法,究竟有些什么问题?一年前没想法,经过一年多时间像个模样了。”他再次肯定深圳经济特区出地皮、出劳力,港商出钱是个正确的办法。他指出:若干年内,就是这样,我出地皮,你出资金,有的同志怕地皮费收得低,钱被人家拿走了,我说“不怕”,我们还可以调整。全世界搞特区,最难的是开始阶段,要搞三通一平,你条件不具备,三年内都无人来。咱们现在也很困难,我看就用这种办法。任仲夷在向谷牧汇报时也提到,在全国,广东要特殊,在广东,深圳、珠海又要比全省要更特殊一些,就是特中之特,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尤其要注意充分利用外资,善于利用这个有利条件。凡是没有风险的项目都要批准,而且要快批准,放手去干。什么叫没有风险?如深圳的小梅沙、珠海的旅游中心、中山县的温泉宾馆,这些项目都是没有风险的。放开手脚去干,深圳、珠海要搞特区,没有比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更特殊一些的政策是搞不起来的。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指的是广东全省,我看不仅是全省,全国都在搞,吉林也在三个县搞特殊政策,辽宁也在搞变通办法,全国都在搞。在广东也不仅是在深圳、珠海、汕头三个小地方搞,在全省也应比其他省、市更加特殊、更加灵活。针对省对特区要更放宽政策,给特区更大的特区,扩大特区的权力。当前特区遇到的政策问题主要有三大:一是有关联检、海关方面的政策要放宽,二是财政、税收、外汇管理要放宽;三是一些批准权限,如引进项目、土地使用等审批权,由特区自己去批。哪些由特区管委会批,哪些要省批,也可以定几条。

对中央书记处的汇报和谷牧的再次视察以后,贯彻执行中发〔1979〕50号文和中发〔1980〕年41号文的思路更加清晰了,中央和地方的条块关系也更加理顺。召开会议统一意见水到渠成。1981年5月27日至6月14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两省和特区负责同志,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局和港澳工委负责同志,以及经济理论界的同志。会前,国务院各部门和两省都做了充分准备。进出口委、中央组织部、劳动总局、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些负责同志已经带领工作组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会前,国务院各部门和两省都做了充分准备。进出口委、中央组织部、劳动总局、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些负责同志已经带领工作组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尤其是江泽民(时任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带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广东、福建两省,深圳、厦门两个特区负责干部组成的九人小组,到斯里兰卡、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墨西哥、爱尔兰等六国的九个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考察,途经日内瓦时还邀请联合国组织十多位专家举行了两天的讨论,归国后向中央做了汇报。会议提出经济特区建设的十项政策,包括:在特区内实行与内地不同的经济和行政管理体制,外商投资企业所占比重可以大于内地;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给予来特区投资的外商比内地更优惠的待遇;特区建设所需资金由国家给予财政和信贷支持;允许特区银行将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作贷款;深圳、珠海两市的财政收入1985年以前不上缴(期满后又延长五年);特区的外汇收入单列,增收部分五年内不上缴(期满后又延长五年);特区的对外贸易可以自主经营,并可代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的进出口业务;等等。在进出口委的主持下,理论、经济界的专家薛暮桥、许涤新、范若愚、钱俊瑞、古念良等从理论上探讨和论证了举办经济特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次会议的会前准备工作是非常充分的。

会议检查总结了执行中央1979年50号文、1980年41号文的情况和经验,讨论了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及设置经济特区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了进一步落实的措施。当时始终有人对两省特殊政策担心怀疑,一是怕滑上资本主义道路;二是怕乱了国民经济全局;三是怕犯错误;中央某些部门对广东的做法显然是持怀疑态度。他们生怕广东越轨,因此顾虑重重。就像国务院各部委不少文件都加上一句“广东、福建不例外”。针对这些问题,谷牧在会上指出:据广东的反映,这时期很多‘不例外’的文件,都是国家进出口委带头签署的。要检查一下,错了的就要有勇气来改正。这些,不管有多少错,都由我负责。很明显,两省同志对中央部门,特别是管经济的某些部委这段执行五十号文,不大满意。这点我们不要隐瞒,不拍揭矛盾。任仲夷同志和我讲过,他在广东省干部会上讲过,要真特殊,真灵活,真先走。这也可以听出一点味道,就是还没有“真”。会上,广东、福建两省的省委书记都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提出能不能定出几条杠杠:第一,我不走资本主义道路;第二,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第三,中央规定的任务我坚决完成;第四,我在党的组织纪律方面,执行党员标准方面,不特殊、不灵活;第五,在对外活动上我们执行同意对外政策。是不是划了这么几条,你们就不要管我们,书记处放手让我们去闯,这样行不行?

谷牧在讲话中要求,中央国务院各部门要大力支持两省实施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中央国务院各部门要变被动为主动,要主动地到两省去搞改革的试验,作为试验基地,要变为经常敲到两省,挑你们不敢改革的毛病。只要不影响全国计划,不伸手向国家要钱,就要放手让两省干,有利于调整的事就放手干。他还指出,这次的文件要比50号文件水平更高,理论讲得更透,决心更大。要成为一个鼓舞士气的文件。

在这次会议的讨论中,出现了对经济特区性质问题的质疑。在会后印发会议纪要时,有人提出要在这个纪要后附一个附件,该附件名为“上海租界的由来”。该文具体分析了上海如何在一个糊涂道台的手里沦为租界的。对此,谷牧说:“沦为租界的原因不在一个道台。一个道台算得了什么,吴道台不行可以换张道台,张道台不行还有李道台嘛,关键是因为清政府腐败无能、国力衰微。”面对深圳“变色了”的风言风语,谷牧问“农民还种地吗?”答曰“种”;又问“工人还做工吗?”答“做”;再问“学生还念书吗?”再答“念”。谷牧笑曰“那你还怕什么?”

会上,任仲夷作了发言,厘清了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是全局性问题,决不是两省地方性问题,更精炼提出两省政策的高度。他提出: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决不仅是两省地方性问题,而是全局性的问题,是对加速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由重要意义的大问题,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个在世界上都有影响的重要决策。香港《明报》有一篇文章讲,“如果深圳特区的现代化水平能追上香港,经济一样繁荣,那么,1997年,香港不管归谁,也不会困扰人心了”。香港是中国领土,早晚得收回,但在内地目前的经济体制下,如果收回香港,恐怕香港很多资金要迅速外流(现在已经有这种苗头),人才纷纷走掉。所以,必须搞好特区,有利于收回香港,特区搞好了,使香港人看到,回去无非是像特区那样,也很好,他就不担心了。所以搞好两省和经济特区,对于稳定港澳和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也有重要的作用。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是全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不能理解为两省为了地方利益要求特殊,而国家各部门给以“照顾”。不能这样理解,中央对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落实中央政策,是两省和国家各部门共同的任务,因此中央各部门,也包括驻港澳的一些单位,都要关心和支持两省的建设。

此次会议的纪要参考国外各类经济性特区的成功做法,对举办经济特区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重要政策性措施,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比较系统意见:第一,特区的规划和建设要因地制宜,各有侧重,注重实施。深圳、珠海应建成兼营工、商、农、牧、住宅、旅游等多种行业的综合性特区。汕头、厦门先以发展出口加工业为主。第二,海关对特区进口自用的货物、商品,实行特殊额关税和优惠,但通过特区运往内地者,按照有关进口规定办理。第三,对外商进出特区办理手续,实行简化,给予方便。授权各特区可通知签证机关为来本特区的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同胞办理入境签证。第四,改革劳动工资制度,特区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第五,特区的对外贸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自主经营,并可代理外贸部不统一经营的,经各省、市、自治区批准的省(市、自治区)的进出口业务。第六,特区货币以人民币为主,外币限在制定范围内使用,同时研究在深圳发行特区货币的可行性;可以有步骤、有选择地批准外资银行到特区设立分支机构。第七,多方筹措特区建设资金,主要利用外资,同时增加国家银行对特区的贷款,特区土地开发收入可全部留用。第八,特区的某些基础设施,允许吸收外资进行建设,由特区自营或中外合资经营,自负盈亏。第九,特区管理机构,应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设置,赋予充分权力,使之能够机动处理问题,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建设特区与非特区的隔离管理线。第十,加强特区法制建设。必须制定特区的各项单行法规。建议人大常委会通过议案,授权广东、福建两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所属特区的单行法规,并向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备案。会议对广东、福建两省拟订的一些特区单行法规草案进行了讨论,基本上取得了一致的意见。这些单行法规批准公布前,两省可按本纪要所确定的原则精神,处理特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纪要》首次回应了对“特区是租界”的疑问,明确指出:“试办经济特区,是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执行开放政策,吸收外资的一种特殊方式。有些同志有疑问,特区会不会变成租借,是不是殖民地?会议认为,这些疑问是没有根据的。我国特区是经济特区,不是政治特区。特区内全面行使我国家主权,这和由不平等条约产生的租界、殖民地在性质上根本不同”。《纪要》对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全国经济调整的关系作出了说明,“目前全国经济正在实行进一步的调整,两省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两个文件,要在服从和搞好经济调整的前提下,积极进行有利于调整的改革。调整时期,国家财力有困难,对两省支援有限,两省的改革也受到一定的制约,但是,两省在发展对外贸易、利用外资方面,在调整经济结构、扩大企业自主权、改进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果等方面,回旋余地比较大。”《纪要》采纳了广东、福建两省的省委书记提出的划“五条”杠杠情况下,充分发挥两省发展经济的自主权,放手让两省去干的条款。

7月19日,中央批转了这次会议纪要,形成中发〔1981〕27号文。文件对两省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主要内容大体是:(1)对外更加开放,包括积极利用侨资、外资,引进适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扩大对外贸易;(2)对内政策更加放宽,包括在社会主义经济的领导下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更好地运用价值规律和各种经济杠杆,把经济搞得更活;(3)扩大两省的权力,包括经济、人事、地方立法权和企业自治权等。总之,要改变那种权力过分集中、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吃大锅饭的体制,做到按经济规模办事,讲求经济效果。

为贯彻此次座谈会精神,1981年9月底至10月初,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了省三级干部会议。会议传达了此次会议精神,检查总结两年多来经济特区的建设情况和经验,讨论如何进一步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把本省经济搞活的问题。会上,任仲夷对广东先走一步提出自己见解:对外开放,对内放宽,对下放权,全国各省都适用,都在试验,广东应加一个“更”字,对外更加开放,对内更加放宽,对下更加放权。不加“更”字,和全国一样,就没有特殊了。

在1981年11月召开的省委常委会议上,任仲夷指出:“对照中央1981年27号文的“三放”,我们要狠抓落实。在对外开放方面,我们今年提出两个鼓励和两个充分利用,鼓励投资,鼓励出口;充分利用外资,充分利用外汇。在对内放宽方面,提出农业、工业、商业以及各行各业,都要推行和完善责任制。农业上主要是要推行联产计酬、专业承包、包产到户等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在工业方面提出,要在‘包’‘联’‘通’‘创’‘学’几个字上下功夫,主要是前三个字;在对下放权方面,我们提出要减少办事的中间环节和审批手续。并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具体研究哪些中间环节可以砍掉。其中,对加大广州市的权力问题,省委常委进行过专门研究讨论结果形成了正式文件。另外对加大特区权力和加大海南岛的权力,省委也都做过专门研究,形成了文件。”

经过近两年的不断互动协调,中央有关部门和两省条块之间的关系得到妥善解决和理顺,中央对广东进一步松绑放权,贯彻落实执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一些具体政策障碍不断得到排除,确保了广东先走一步能够迈出坚实步伐。

(作者: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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