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广东实践及经验启示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广东坚决遵循中央顶层设计,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出发,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改革,统筹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重大改革试点实验区建设以及省级专项综合改革、专项试点改革,谋划实施战略战役性改革和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形成了一系列有利的体制机制,为广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强劲动能,为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创造了有益的历史经验和实践智慧。

【关键词】全面深化改革 广东实践  改革试点 经验启示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不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党和国家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2014年以来,广东坚决遵循中央顶层设计,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出发,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抢抓“双区”建设、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扎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多点突破、纵深发展,统筹推进重大改革试点实验区建设,谋划实施战略战役性改革和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形成了一系列有利的体制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创造了有益经验和实践智慧。

加强全面深化改革统筹部署

党中央为广东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2012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亲临广东视察,多次对广东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广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全国前列”“多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为广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随后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5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京津冀、上海、广东等8个区域被确定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突出制度建设这一主线,继续全面深化改革。

广东遵循中央指引方向不断强化对改革的全面部署。为落实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广东省委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先后成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统筹谋划改革工作,形成了全省一盘棋推进改革工作格局。2014年1月,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提出了10个方面52项主要改革任务,为广东全面深化改革绘出了一幅“施工宏图”。2018年8月,在改革开放40周年起点上,省委印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正确把握新时代广东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要求,鼓励支持基层探索创新,建立健全推进改革工作机制,奋力当好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国际社会观察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2020年,省委出台《广东省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20-2021年),提出209项改革举措及759项成果形式要求,形成广东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施工图。广东省委高度重视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统筹谋划,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委深改委(组)主任(组长)。从2014年至2021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先后召开40次会议,搭建全省改革主体框架,系统部署了多个领域1000多项改革事项,构建了抓改革落实机制和改革典型推广机制,形成了抓改革促落实的机制聚合效应。

全面推进各领域深化改革

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2014年以来,广东发挥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注重改革的全面性,细化改革措施,不断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改革,为广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强劲动能。

(一)聚焦新发展动能,经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习近平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围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中国共产党对经济体制改革的理性认识。2013年以来,广东沿着习近平的改革部署,不断推动经济领域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广东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该项改革从2019年起连续3年获国务院督查奖励,企业开办时间最终仅需1个工作日;推进广州、深圳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建设,深圳、广州、东莞、珠海被评为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广东省获评为“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第1名,至2021年,全省市场主体突破1500万户。自2015年成立至2021年底,广东自贸区累计形成584项改革创新成果,其中36项全国首创。数字政府改革取得长足进展,“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等品牌深入人心,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府服务能力连续3年居全国第一;2021年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首席数据官制度,成功举办首届数字政府建设峰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新型举国科技体制的“广东路径”和企业创新联合体建设。强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至2019年,省政府确定的965户“僵尸企业”已全部出清,省属企业资产负债率降至55.28%;不断优化调整产业布局,降本增效成效持续显现,十三五期间,全省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从18.9万元/人提高到23.9万/人;从2017年以来,先后推出“实体经济十条”“民营经济十条”“促进就业九条”“制造业十九条”,通过减税降费为企业纾困解难,2020年至2021年,共为各类市场主体减税降费4400亿元。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国企改革的“广东样板”,至2021年,广东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全部完成。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推进“粤贸全球”“粤贸全国”品牌工程;至2022年2月,全省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21个地级市全覆盖。

(二)聚焦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习近平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解决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2014年以来,广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不断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党政机构改革上下功夫。广东率先推进权责清单制度,从2017年至2020年,省级权责清单事项从5567项压减到1069项。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出主题式联办模式,实行“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办事时限压缩70%。认真落实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完成广东机构改革,稳妥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三)聚焦激发文化创造,文化体制改革有序推进。习近平强调:“关于文化体制改革,我只强调一点,就是要在继续大胆推进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同时,要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从“两个效益”统一上升到“两个属性”、“两个效益”相统一,为文化体制改革在搭建制度体系“梁”和“柱”过程中把握好正确方向提供了更加科学完善的指导方针。自2014年9月省委印发《广东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来,广东坚持“两个属性”、“两个效益”相统一,在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九大行动、打造“人文湾区”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至2021年,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战)2.57万个。广东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从2015年的3648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6210.6亿元,约占全国1/7,连续19年居全国首位。

(四)聚焦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社会事业改革改革亮点纷呈。习近平围绕增强群众改革的获得感作出了许多新的论述,指出:“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现了党对社会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2013年以来,广东坚持民生优先,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出保护就业、物价、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力保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实惠。出台20多份关于深化教育体制综合改革的配套文件,推进“双减”改革,着力增加基础教育优质学位供给,至2018年,全省非户籍义务教育学生入读公办学校比例达52%;2021年新增义务教育学位41万个。广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显著,探索形成“罗湖经验”式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推动实施“三医”联动改革等。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治理模式,出台平安建设条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深化就业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创新工程。至2022年4月,“三项创新工程”累计培训797万人次,带动就业创业247万人次,为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能人才支撑。

(五)聚焦打造美丽中国“广东样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突破。习近平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并强调“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表明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2012年以来,广东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生态文明示范省建设,不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基本搭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制度。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助政策,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控制线划定。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河湖林管理工作明显加强。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建设,全力创建南岭国家公园和广州国家植物园,大力推进我国首个森林城市群——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珠三角地区9市全部建成国家森林城市,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分别提高到58.66%、5.84亿立方米。

(六)聚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民主与法治领域改革务实有效。习近平围绕深化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传承,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定力。2013年以来,广东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在广东的实践,加快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民主法治、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扎实推进法治广东建设,制定深化依法治省实践行动方案;探索建立员额进退流转机制,完成全省范围法官检察官遴选入额;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至2021年,43.4%的民事纠纷实现诉前化解。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制度改革,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完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深化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在全国率先启动非现场执法云平台。

(七)聚焦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强化。习近平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改革的论述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自2013年以来,广东按照中央部署,有力有序地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先后在党的政治建设、干部人事制度、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监察体制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改革措施。广东各地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形成了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的“珠海范本”、“一核多元”的深圳党建模式等众多基层党建品牌。   

扎实推进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和重大改革试点实验区建设

试点是中国国家治理无法分割的一部分,是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改革发展的方法论。自2014年启动全面深化改革以来,广东充分发挥好试点实验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改革,统筹部署3项综合改革和5项专项试点改革,设立五大改革创新实验区,谋划实施“18+13+16”创造型、引领型改革。

举全省之力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改革。2020年10月13日, 深圳经济特区迎来40岁生日之际,中办、国办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广东省委举全省之力推进落实,召开全省支持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并于2021年4月25日印发《关于支持实施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措施》,提出22项省级具体支持举措,积极为深圳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创造条件。至2022年4月,首批40条授权事项全面落地实施,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民生服务供给、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成效持续显现。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至2022年4月,IPO合计融资超过1500亿元;率先制定个人破产条例、数据条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法规,率先在全国发布首个完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体系。2021年,中央公布建设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的方案后,广东省委出台了实施推动两个合作区建设的若干措施,成立省委横琴工委、省政府横琴办。以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出台支持广州深化城市更新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州科学城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等,向广州、深圳委托下放117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

部署推进五大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2018年,广东省委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显著短板,对重大改革试点项目进行专题谋划,部署了广州高新区(黄埔区)创建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深圳全市域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佛山市顺德区率先建设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2019年,省委进一步聚焦制度创新,先后部署了东莞市创建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佛山市南海区建设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自2018年以来,五大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成效显著,广东省委深改委累计向实验区推出98项省级支持事项。广州高新区(黄埔区)形成了全国知名的“行政审批改革”“政策兑现服务”“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三大改革创新品牌和惠企政策等39项创新成果。深圳市致力于商事制度、数字政府建设、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7类改革,先后实施了营商环境4.0、5.0改革政策,颁布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结首宗个人破产案件,并于2021年9月入选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至2021年底,顺德基本实现村级工业园应改尽改,累计完成11.17万亩土地改造,高标准建设了一批现代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化主题产业园。至2021年底,佛山南海累计拆除改造5.7万亩村级工业园,初步建成5个万亩连片农业示范片区,城乡产业和生态空间初步实现重构。东莞以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设松山湖科学城为抓手,不断拓展优化产业空间,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新机制建设了东部智能制造、数字经济、水乡新能源、银瓶高端装备、临深新一代电子信息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部署实施省级综合改革试点和专项改革试点。2018年,广东省委在全省26个地市及县区部署实施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数字政府”建设等3项综合改革试点,以及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创新城乡社会治理、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等5项专项改革试点,以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成果。2021年,省委又部署实施了新一轮“2+4”改革试点,即智慧城市、要素市场化配置2项综合改革试点和便利华侨华人投资、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美丽圩镇建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项专项改革试点。至2022年4月,在广州、汕头、东莞市部署开展的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已全面完成,3个试点市累计各类市场主体495.89万户,比2018年末增长39.6%;在梅州、惠州、江门、清远市和佛山市三水区部署开展的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已全面完成,累计形成创新制度成果和经验做法38项;在深圳、江门、肇庆市部署开展的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已全面完成,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谋划实施了“18+13+16”项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习近平指出,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要“更多策划战役战略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2018年,省委坚持问题导向,从小处切口、点上发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18项标志性、引领性重大改革任务,形成了一系列行动方案。2019年,省委深改委印发《广东省推进实施创造型引领型改革行动方案(2019-2020)》,形成省委“18+13”重大改革任务安排,切实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及党的建设等各项改革协同配套、同向共进。2021年,省委接续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再次部署实施新发展阶段16项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任务,切实发挥重大改革关键牵引作用。四年来,广东在自贸试验区、低效用地改造、重点民生、财政预算、要素市场化配置、激活市场主体活力等领域形成了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得到有效增强。

广东全面深化改革的经验启示 

回顾历史、总结经验,从中得出规律性认识,进而映照现实、指导实践,远观未来、把握大势,是我们党的一个好传统。新时代广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创造经验、总结经验、积累经验、运用经验的历史。纵观过去八年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广东实践与探索,有以下几点重要经验值得总结。

坚持党在改革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政治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制度体系的变革,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统筹领导,建立更高层面的领导机制。”八年来,广东省委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省委全局工作中的核心,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不断健全党领导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先后召开40多次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部署重点改革任务,审核重大改革方案,切实树立抓改革统筹、促改革落实的鲜明导向。

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试点作用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法论。习近平指出:“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问题是改革的声音,改革是为了解决问题。为了找准广东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问题,八年来广东省委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数字经济、开放型经济体制、农村改革、民生、疫情期间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扶贫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改革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等专题开展调研,形成了新时代广东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思考的重大问题:如何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动能,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水平,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实现乡村振兴等。这些问题反映的正是时代对改革的呼唤、现实对改革的要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广东注重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的改革方法,遵循习近平的“对重大改革要坚持试点先行,取得经验后再推广”的要求,在先行先试中使问题的倒逼转化为改革的推进和成效。八年来,广东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中先后形成了“5+3+5”改革试点实验布局、新一轮“2+4”改革试点布局,谋划实施了“18+13+16”项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形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学前教育“5080”攻坚工程、重点产业“链长制”、深圳“1+10+N”党群服务中心体系、潮州“一站式”社会治理、韶关林业碳普惠制、“广州街坊”群防共治、广州长者饭堂、江门“互联网+监管”数字政府改革、顺德村级工业园改造等系列改革成果。在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中,广东注重统筹协调,把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有效结合,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压力测试”作用,坚持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保障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行稳致远。改革试点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广东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方法,是广东改革的显著标识和重要经验。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既要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又要通过深化改革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贯彻新发展理念与全面深化改革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关系。新发展阶段是广东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这一转变不仅意味着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发展路径的转轨,更意味着体制机制的改革和转换,必须围绕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平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出台改革方案,必须基于新发展理念进行新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从而夯实广东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八年多来,广东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加快构建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制定出台“科技创新十二条”,出台促进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等条例,建立“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积极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广东路径”;坚持增强整体发展的综合效能,加快构建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健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机制,推动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协调发展,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和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加快构建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环保实绩考核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体系,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坚持开放思维,加快构建高水平开放型体制机制,以“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牵引推进制度型开放,出台《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RCEP合作,健全对外开放安全保障体系;坚持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构建共享发展体制机制,出台《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深入推进教育强省、文化强省和健康、平安、法治广东建设,深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等体制改革,坚持每年办好十件民生实事,通过“六稳”“六保”工作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发展理念为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正确方向和遵循。未来,我们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不断纠正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制度和政策,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转化为统筹谋划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纲领。

坚持服务重大战略落地落实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指出:“我们是一个大党,领导的是一个大国,进行的是伟大的事业,要善于进行战略思维,善于从战略上看问题、想问题。”战略问题既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也是一个地方、一个区域实现长足发展的基础性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运用战略思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广东自贸区建设以及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要求广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全国前例。党中央、国务院先后赋予广东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以及广州、深圳建设国家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等重大战略任务。在党中央的指引下,广东坚持弘扬“杀出一条血路”大无畏精神气魄和“敢为天下先”的巨大勇气胆略,树立改革强省的鲜明导向,以国家重大战略、省委重大战略牵引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推进广东正在开展的国家试点项目以及五大改革创新试验区等省级试点项目,扫清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实现改革试点从“盆景”变“风景”,走出了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全面深化改革之路。一方面,广东加强对中央顶层设计的创造性落实,不断围绕服务区域发展国家重大战略贡献长板、担好角色,细化“双区”建设和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目标、具体抓手,把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改革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增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带动力、竞争力,把广东自由贸易区打造成新时代广东“金名片”;另一方面,广东又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原创性探索、系统性创新,设立五大改革创新实验区,谋划“18+13+16”项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使改革呈现全面发力、蹄疾步稳的崭新局面。总之,服务重大战略落地落实是提高改革综合效能、推动改革和发展高效联动的重要抓手,以重大战略牵引全面深化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重大战略,使两者实现互促共融,这是一个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经验。

(作者:陈雷刚)

来源:《南方日报》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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