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江门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室务(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审议本室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研究室主任陈新明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室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党纪学习教育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要抓住工作重点,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全室党员干部职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以学为先,重点学好、用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多法促学,营造学条例讲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要以育为重,锻造纪律严明的党史干部队伍,以深化“四强”党支部建设和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积极推进“政治型、学习型、研究型、务实型、廉洁型”干部队伍建设;要以干为本,全力推动干实事务实效,要立足党史部门职能职责,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委“1+6+3”工作部署、推动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以改为进,将检视整改落到实处,自觉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项规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检视差距和不足,边学习、边检视、边整改。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做好统筹安排,将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室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学习,坚持把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贯彻全过程各方面,弘扬良好作风,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杨炳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