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有关家国情怀的研究,不同学科的学者从文化结构、教育实践路径、价值与内涵、传承发展及概念变化等视角进行探索,取得较丰硕的学术成果,但学界对有关家国情怀的概念仍仁智互见。关于家国情怀的文学论述、哲学分析、实证研究相对容易开展,然而如何研究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群的家国情怀表达,已有学术成果却往往语焉不详。澳门与内地是守望相助、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本文拟在情感史视野下聚焦家国情怀表达,尝试分析抗战时期澳门华人社群的爱家爱国情怀,从情感角度厘清历史时空下澳门民众家国情怀的抒发。
一、清末民初澳门华人的“家国”意识嬗变
晚清以降,西方“民族”“国家”概念在澳门的广泛传播是一个不争事实。这两个概念藉由变革与革命催化,渐而演变成一种思想,并“形成一个沛然莫之能御的思潮”,最终以“民族主义”“国家主义”而为人知晓。澳门华人“家天下”的传统观念逐渐被近代中国民族危亡的时局以及这些“概念”“主义”所解构,“家天下”观念体系崩散离析之时,澳门华人近代“家国”意识也悄然萌芽,呈现出历史的发展进程。
长久以来,影响澳门华人“家国”意识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怀私”。郑观应晚年居澳门,他认为中国“积弱数千年之原,由于怀私,怀私由于政行专制,只知利己,不知爱国。不知爱国,则不能合群,人心涣散。”郑氏的说辞并非毫无凭据,彼时澳门华人社会“怀私”现象的确较为突出。咸同年间,澳门是“猪仔”贸易的渊薮。“大西洋人鹊巢鸠居,划疆分治,复创陋规,设猪仔馆,大开赌场……以致盗贼之流风日炽,猪仔之流害弥深。”粤省拐徒“与洋人串通,散诸四方。被骗出洋而死于难者,每年以千百计。”香山李某“因游澳门,夜被亲族拐售西番,自落陷坑,哀告无路”。亲族之间尚且“怀私”,何况路人?被拐者“父失其子,妻丧其夫。长离桑梓,永溺风波,有死别之悲,无生还之望。”而拐徒“于澳门经理贩人之事,不遗一分之余力,而亦不留一点之良心也。”澳门“本地绅衿,各顾身家,恐遭其害,又未敢大声疾呼,以讼言于蒲萄之领事,请其舍此利息,造苍生之福。”亲族相害,绅商自保,民众“怀私利己”而不顾“家国”。推原其故,则因葡萄牙人把持澳门,窝顿盗贼奸宄,鱼肉澳中,以病民生;再者,“专制朝廷”滋生利己主义,遏制民众爱国情感,“人们只关心一家一姓之事,而没有全‘国’的想法,所以也只注意这一家一姓的兴亡,而不注意国家是一个整体。”因此,郑氏认为民众应“爱国如爱家,而毋各怀私利,上下同心”,“择善而行”。
澳门昔为葡萄牙所据,历时既久,世人渐感其与祖国大陆之联系有所疏隔。美国学者乔纳森·波特(Jonathan · Porter)说,澳门“无论是从历史意义上还是从地理意义上讲,它都是孤立的,是被遗弃的历史化石,在它所属的两个世界中被伟大的现代历史变革运动所抛弃。”但实际上澳门与祖国大陆之间存在着根深蒂固的紧密联系。晚清之际,一些在政坛上活跃的政治家,如康有为、梁启超等,就将其作为宣传新思想的南方舆论阵地。1897年,维新派创《知新报》以宣扬爱国、救国言论,其宗旨内含“启民智”及近代“民族”“国家”观念建构的任务。《知新报》主笔刘桢麟称,“其民智者其国强,其民愚者其国弱”,使民众“不抱曲学而愈愚也”才是强国之策。“西人言之曰:中国有三害,八股、缠足、洋烟,是也。”缠足之害最先为维新派批驳。1897年夏秋间,“专为广开风气而设”的“澳门不缠足会”正式成立,至1898年1月,先后共117人加入。该会欲通过整厉缠足浇风,而广开社会风气,渐启澳门华人民智,以强“国家”“种族”思想。
报纸的报道和评论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当地知识分子之思想观念。揭露“西夷”非我族类、列强侵我利权的事实,使澳门华人形成“国人”与“洋人”种族有别的民族意识以及国与国之间相互竞争的国家意识,成为《知新报》激发其家国情怀的重要手段。晚清以降,“泰西十六国,既环伺垂涎,而英俄法日,四垂交迫,此危急存亡之秋而非无事之世也”,甚者“西人自互市以来,凡权利所在,皆欲尽夺归其手……闻有西人某,久在中国揽大权者,欲将铁路夺归掌握”。除“德国觊觎中国”,“法国专事图华”外,俄国更是“自私其利,自秘其术,将求挟制满洲人之方”用于谋求中国扬子江之地。上述事实的披露,使澳门华人清醒地认识到国家关系之本质乃竞争即“国与国相峙而有我国”。
戊戌变法以来,维新思想广为流传。但值得注意的是,思想不是即刻产生作用的,换言之,近代“民族”“国家”观念需通过一定时空的扩散,才能真正形成有力论述及左右民众政治行动的力量。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澳门华人“民族”“国家”意识在文本表述上仍以保卫“传统王朝”为主。1899年,《知新报》载《说教》一文,称“吾辈虽海外旅民,犹是圣明赤子。凡有血气,莫不尊亲。兹欲护身家而起外人之敬……联商会以团结同人之心,是在忠君爱国,具大力量者,义所当为,而责无旁贷也。”虽然,维新派“借古改制”的愿望被现实权力政治轧为齑粉,康梁所主张的“改制”“大同”新论也“只是为形形色色通过激进手段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政治、社会乃至文化及人心改造的革命论做了铺垫”,但“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等观念、意识却实实在在地渗入进澳门华人社会中。
澳门在革命派早期活动中,不独扮演着“避难所”、革命“进击之出发点”、“军械获取地”等角色,还是“国家”思想的宣传重镇。冯自由称澳门民智闭塞,“侨民缺乏国家观念,及葡政府种种压抑,二十余年来从无特著之进步。”冯氏此番论断失之偏颇,先不提维新思想对澳门华人“国家”观念影响如何,单就考察革命派在澳门的活动,便可知冯氏的判断稍显草率。1895年,革命党人筹谋广州乙未举事,“一批为数两千的同志,将会从澳门进发会合”。1900年,孙中山委派郑士良联络澳门当地的“盗匪草寇”,以壮大革命队伍。同盟会成立后,冯自由于“丙午丁未间(民前五六年)先后遣刘樾杭、阮亦周等至澳门荷兰园和隆街二十一号设立机关,颜曰乐群书室”,革命党人以此为基地,展开革命宣传及密谋反清活动。20世纪初,革命派在澳相继成立“优天社”“醒同仁”剧社及“优天影”剧团,编演《血泪》《金钱毒》《齐家镜》《黑狱红莲》《梦后钟》《火烧大沙头》等剧目,且“开演后大受世人欢迎”,“出演数载,成绩斐然可观”。其中,以秋瑾被害案为原型的《火烧大沙头》尤其能激发澳门华人的爱国热情。此外,广州“采南歌”戏团赴澳演出,所演剧目“或破除迷信,或讽刺时政,或表扬忠义,或排斥异族等,均为有益世道人心之作”,对于激发澳门华人“民族”“国家”意识大有裨益。将爱国思想寄寓在含有地方乡土意识的粤剧中,更易唤起普通民众的家国情感,也使革命活动与普通民众更易绾合。据澳门同盟会会员赵连城回忆:
记得当时曾有一个著名的广州粤剧戏班,由著名的小武周瑜利和武生公爷创领衔到澳门演出《说岳传》的《金兀术入寇中原》和《岳飞报国仇》两折戏。由于演员演技的成功,在澳门社会曾掀起一阵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思想的高潮。我们学校里的同学都废寝忘食地前往看戏,回到学校谈起来,不少人热泪纵横,把岳飞的抗金和当前的反清运动很自然地联系起来。
辛亥革命之际,同盟会还常以戏班为掩护,自广州、香港及澳门,暗运军械至各处革命团体。同盟会成员刘卓凡、陈峰海、李醒魂等人更化身为药品推销员,向往来于港澳间的旅客群众鼓吹民族革命、宣传新思想。他们的宣传很受旅客群众欢迎。若真如冯自由所说澳地“侨民缺乏国家观念”,那么澳门的“盗匪草寇”“旅客群众”等底层华人是断然不会参加武装起义或鼓吹民族革命的。辛亥革命后,“民族”“国家”观念在澳门渐次普及,澳门华人的“家国”情怀也经历了从传统王朝国家观念向基于中华民族认同的现代国家意识的转变。1915年中日“二十一条”交涉曝光后,澳门商学各界在下环“贤学舍”举行国耻大会,声言“日本要求各件实为弥天大辱”,“愿我国民均有爱国观念”。同年8月,筹安会发起“国体”问题讨论,主张“革民国之命变为君主”。10月10日,“澳门华民维持国体联合会”假座捷成戏院召开华侨全体大会,讨论维持共和国体方法,使我中华全体国民“免再受君主专制之毒”。由此可见,近代“家国”意识已然在澳门华人社群生根发芽。中日战争爆发后,澳门华人的“家国”意识因异族入侵而更加激烈,“毁家纾国”成为个体理所担当之责,“家国”意识的表达更成为其参与政治实践的一种途径。
二、抗战时期澳门华人的“家国”话语
19世纪末,日本人尾崎行雄曾撰文称:“支那人未知国家为何物,安得有国家思想乎?”因此,他断言“(中国)而以处于多事之天下,而欲保其治安,全其独立,不亦难乎?”经过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及五四运动之后,中国人的国家思想取得长足进步。尤其是抗日战争爆发后,国人的民族情绪、国家思想被进一步催化。在“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的号召下,中国民众用实际行动回答了卅余年前尾崎氏的讽刺与质疑。面对外族寇边,“本土之外”的澳门华人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自身的家国情感。
1937年11月25日,国民政府中央法制委员伍凤楼访澳作《浪淘沙·哀沪战》,诗云:
鼙鼓响频频,血染江滨,徒凭物质乏精神,师出无名伤国力,却为何因;
犹复迫其民,驱使侵邻,岂知黩武足亡身,鹤蚌相持仍不悟,哭煞渔人。
伍凤楼或碍于政治身份,在抗战表达和家国言说上较委婉,言语间除饱含哀民生艰难之情外,仅略带劝诫“强邻”之意,缺少类似“不教倭寇事披猖”的抵抗话语。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哀战词一石激起千层浪。澳门文化界争相附和,怆怀国难,感念家国。11月27日,中山刘月波作《调寄浪淘沙·哀战词》一首:
午夜羽书频,血溅江滨,感怀家国倍伤神,黄祸诼传知不免,信有前因;
愿万众军民,起抗东邻,丈夫许国已轻身,争取和平留正义,端在吾人。
刘月波在“感怀家国”的同时,鼓励澳门华人“起抗东邻”,称丈夫应为和平正义而轻身许国。此后,又有张志鸿、藏拙轩、卢醒魂、吴文英、唐君祥、程度宏、曾穿杨等相继发表诗作,控诉日军“犹复加强侵我土”,“枉杀军与民”。其中张志鸿根据伍凤楼原韵谱成《抗战词》:
健儿血战频,巩卫土滨,振奋抗战之精神,马革裹尸为国死,莫问果因;
全国军与民,力拒强邻,弹穿征袍血染身,枕戈待旦赴国难,岂可后人。
与伍凤楼原作相比,《抗战词》直接突出抗日主题,号召全国军民“枕戈待旦赴国难”、“马革裹尸为国死”。陆续发表的诗作中,“纾难毁家”“共御东邻”等呼吁民众保家卫国的话语开始生成,甚而在澳葡当局新闻管制下,“坚持抗战”“抵抗倭奴”“誓灭日贼”等具有强烈情感色彩的措辞仍能见诸报端,此非易事。澳门华人亦为其感染,抗日情绪不断高涨。
其实,早在1932年3月葡萄牙外长费尔南多·布朗克(Fernando Augusto Branco)就宣称“葡萄牙是中日两国世代的朋友”,企图在中日冲突间保持“中立”。然而,澳门的实际境遇却是“处于中国大陆和日本海军的夹缝中,处境险恶”,澳葡政府任何“一视同仁”的行为,或将招致两方猜忌。澳门当局尚笼罩在一·二八事变的“阴霾”中,由范洁朋、李际唐、高可宁、毕侣俭等组织成立的“澳门筹赈兵灾委员会”挺身而出,高喊“日为不道”,号召阖澳华人“本爱国热忱,怀匹夫有责之义”,秉“精诚团结之心,贯彻长期抵抗之志”。澳门各界积极响应,慷慨输将。澳门华人对日军“惨杀同胞、焚毁庐舍”的控诉使得澳葡当局如履薄冰。1937年1月,在葡萄牙殖民地部的指示下,澳葡政府创立了一套非常严格的舆论审查制度,以“监视那些可能会挑战新秩序基础(‘国家重建’计划)的媒体评论”。澳葡政府辩称:“审查的唯一目的将是防止公众舆论在社会中被曲解,保护公众舆论免受一切扭曲真相、正义、道德、良好管理和公共利益的因素的影响,并防止与社会组织的基本原则发生任何冲突。”起初,澳门当局建立的审查机构只负责截取带有政治或阶级性质的出版物,但随着日本势威,这套制度渐而演变为澳门华人“家国”言说的舆论枷锁。澳门当局为维护“中立”地位,依据中日势力消涨,采取“骑墙式”的新闻预先送检制度,禁止报刊或宣传中出现“日本侵略者”“日寇”“敌寇”等类字眼,进而采用“东洋帝国主义者”“外国侵略者”等模棱两可的词汇。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澳门华人群情激愤。实际上,在事变发生前一两年,澳门华人社会就已掀起挽救民族危亡的浪潮,其中尤以“救国有罪”“救亡与救己”的争论影响为甚。首先,此次讨论明确了澳门华人的国民责任,“一切具有民族良知和责任感之人”均负有救国义务;其次,揭示了实施“救亡与救己”的原因——主要是东洋帝国主义者及国际帝国主义者对中国进行军事、经济、政治、文化侵略,企图使我国完全殖民地化,导致农村与社会经济陷于破产状态;最后,提出了实现“救亡与救己”目标的途径——军事上实行全民对敌抗战并贯彻到底,经济上进行生产建设与国防建设,政治外交上加强抗战的政治组织和政治力量,取消屈辱外交及争取国际平等地位,文化上推行爱国教育,扩展并巩固一切救亡组织,开展救亡宣传及运动。关于“救亡与救己”的探讨,归根结底是因为澳门华人还处于“救国”与“救家”的困惑中。其实,“救亡与救己”是并存统一的,两者的发覆使澳门华人的民族性与个体性进一步觉醒,令其认清“要真正地打败外国侵略者”,“只有全国上下一心,全体军民一致共同对敌,才能达到最后胜利的目的。”上述讨论发生在1937年3月间,可知“卢沟桥事变”前,澳葡政府对中文报刊用词审查仍较为宽松,常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策略,一些具有政治意味和反日色彩的情感宣泄也为澳葡政府所容忍。
“卢沟桥事变”后,为防止澳门出现大规模反日活动,日军施压澳葡当局严禁澳门华人进行公开的抗日宣传。“抗日”“抗敌”“后援”等字眼在公众场合被禁止使用,国民党澳门支部组织的社团“澳门各界抗敌后援会”,也因含有敏感词汇而被澳葡当局取缔,该社团只得迁移至中山县湾仔乡活动。因此,这一时期澳门华人成立的抗敌救国社团多以“救灾”“慰劳”为关键词命名。1939年6月,澳葡当局颁布法令,规定澳门华人今后不得举行十人以上的公开集会,且禁止成立学生联盟或者学生会类似团体组织。1939年9月13日,日本驻广州总领事冈崎提出,严禁由广东输入的抗日报纸在澳门发行。1940年9月,日本外交部亚洲总局局长要求澳门必须“如香港一样,禁止在澳门的华人报纸上刊登反对南京(汪伪)政府的文章”;11月18日,葡萄牙殖民部部长办公室主任阿尔瓦罗·埃乌热尼·内维斯·达·冯都拉(Alvaro Eugénio Neves da Fontou‐ra)回函称,政府“决定对当地刊物进行最严格的新闻检查”。澳门华人“家国”宣传的舆论环境每况愈下,“抗战”“救亡”话语不得不转向赈灾救济、劝捐征募。而涉及日军的报道中,甚至连“日”“敌”“寇”等字眼都无法使用,若有则一律以“×”“□”符号或者比喻词替代,例如“×军阀”“暴×”“木屐儿”等,这种现象被时人称为“开天窗”。抗战后期,澳葡新闻检查处要求报刊上只能用“日军”“皇军”,不得出现“日寇”“敌军”“敌伪”“敌寇”等一类带有情感色彩的用词。当然,在审查过程中,澳葡当局漏审情况也偶有发生。以《华侨报》为例,自1940年至日本投降,新闻报道中含“日本帝国主义”“敌伪”“敌寇”等类字眼的文章仍有16篇。这段时间,《华侨报》共刊发新闻95160篇,以15篇计算,漏审率为0.017%。由此以观,澳葡当局对抗日宣传的限制已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总的来看,澳门舆论环境的宽松与严苛,以1940年为分水岭。1939年尚有关于澳门华人进行抗日宣传时应注意事项的文章见刊:(一)使乡民认识日本帝国主义者侵占我国,其目的是倾覆我们的国家、灭绝我们的种族,其手段是炸毁我们的都市和村乡、枪杀甚至肢解活埋我们的民众。(二)使乡民了解对日抗战是全民的抗战,地不分南北、年无论老幼,都应来参加抗战工作,然后才能救国、救家、救自己。这些内容是澳门华人“家国”言说的典型之作,且涉及诸多日本当局与澳葡当局提出的禁止因素。但1940年后,这类宣传性文章几乎在澳门报刊绝迹。面对日益严苛的舆论环境,澳门华人的“家国”话语表达只能求诸历史和虚拟题材。如刊载民族英雄岳飞的介绍,文章采用抚今追昔的方式,鼓舞民众“效法岳飞的志气与精神,以‘精忠报国’为我们全国国民的责任”,去挽救国家的厄运。1940年6月开始连载于《华侨报》的长篇小说《铁血鸳鸯》,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民族精神贯穿其中。
当家国情感无法通过政治话语、社交话语表达时,澳门华人将自身的忧思愤懑以及战胜强敌的憧憬寄托于小说主角或者民族故事里的英雄人物,这仍然遭到日本侵略者的反对。在日人眼中,澳门华人社群广为流露的情感是“抗日即爱国”“亲日即汉奸”。1940年10月1日,日本驻澳门领事馆成立,为日后日本军方管控澳门舆论提供了便利。在日本威压下,澳门华人舆论空间被进一步压缩,任何带有明显的民族情感色彩或承载着强烈价值判断的词汇,均禁止公开发表和议论。1941年4月29日,《华侨报》曾发文称“所有中国人应团结抗日,不能享受偏安,谁拥护这种偏安局面,就是国家叛徒。”以上呼吁被澳葡政府认定“含有反日内容”而遭删禁。1941年8月16日,日军明确要求澳葡政府彻底取缔反日宣传,“不问中文报、外文报,取缔反日的及反国民政府(汪伪)的言论、广播、电影、政治运动等。”之后,日本驻澳门领事福井保光更向澳督戴思乐发出建议书,阐明日本政府所提“全面取缔反日宣传、谣言、印刷品及组织”。具体包含两点内容:一是取缔任何国籍人士的反日宣传及反日、反“南京中国政府”的电台、影片及政治活动;二是取缔“恐怖”活动,防止此类人员进出澳门。对于上项要求,起初澳督戴思乐表示拒绝。但后来却声称该建议的论据“完全符合我执行我国政府的命令所严格遵守的中立的义务,我无任何反对意见”。
在“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舆论环境下,澳门华人社群噤若寒蝉。1944年7月28日,澳门警察厅长布英沙甚至表示“严禁市民传说未经报纸刊载之新闻”,希望“市民于茶余酒后,勿谈天下事”,倘有故违,必当从严处罚。抗战时期,澳门华人的“家国”话语表达为适应澳葡政府的“中立”政策,在内容和载体上不断调适,仍无法满足澳门当局要求,最终造成“道路以目”的局面。
三、“家国情怀”的生成与行为表达
梁启超认为:“普世界之最爱国者,莫中国人若矣。”中国人这种爱国情怀在抗战时期的澳门华人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情感表达通常需要借助“话语-行为”机制反映,而家国情怀的行为表达不仅是家国话语的施为过程,更强化了行为人本身的家国情感。
“群众的行为是极受情感支配的:凡是引起群众运动的问题,大都是关系于公众的”。换言之,群众运动是大众情感的行为表达,这种表达借由与公众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甚至日常生活等社会问题催生。1931—1940年间,澳门华人社群发起的“赈灾救难”运动,正是其家国情怀行为表达的集中体现。“九一八事变”爆发后,澳门华商牵头成立“澳门筹赈兵灾委员会”,该会以“救国赈灾”为宗旨,领导澳门各界从事捐募工作。“夫人孰不有国家,孰不有爱国家之观念”?爱国情感人皆有之,但并非人人皆能“深明大义,慷慨输财”,其中“吝啬成性,不肯援助者,亦所常有”;更有甚者,平日侈谈爱国,彼时却鬼蜮为心,潜思破坏,谓该会“藉端市誉图利,横口批语,动摇人心”。筹赈兵灾委员会委员梁彦明称,此类人“苟非丧心病狂,则受敌利用”。募捐工作并非一帆风顺,“曾参杀人”,“市中有虎”,各种流言蜚语对澳门华人的爱国热忱似有影响。可见,澳门华人家国情怀的行为表达不仅面临内部宵小的破坏,也遭受外围敌对势力的干扰。
家国情怀的行为表达既对个人生活重要又深受社会影响,且具有较强政治意义。1931年11月27日,“澳门筹赈兵灾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湾仔广善医局召开,参加者逾万人。澳门“所有一切来往快艇,均为大会全数租赁,仍不敷用”。澳门华人通过慈善募捐对战争中已死亡的亲族兄弟表达认同,也有人“戴孝上服”进行哀悼。成立大会的仪式感不仅强化了民族大团结之精神,还能把民众心中“痛到有口难言的苦处,安慰安慰”。捐款赈济成为澳门华人宣泄民族哀痛情感的一种方式,又或者说人们通过力所能及的行为(捐款、悼念等)使其置身于抵抗外族侵略的民族救亡运动中。当日即席募捐统共征得“港币一千二百零二圆零五仙,毛银一千二百三十四圆八毛”,源源公司及濠兴娱乐场全体职员报效半月薪水。捐款金额虽然不能作为衡量家国情怀强烈与否的条件,但这类行为本身却对澳门华人社群产生重要影响。“情感是社会、历史和文化的产物,既作用于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也影响国家、民族、政党和社会的发展”澳门华人家国情怀的行为表达,对其民族意识、国家意识、共同体意识的觉醒甚至自我认同起到了催化作用。
“澳门筹赈兵灾委员会”成立后决定向澳中各店户沿门劝捐,但“因东省将士抗日时,各地学生,纷来募款,日凡数起,踵趾相接,酬应频数,坊众不免啧有烦言”。该会故改变策略,专向富户募捐,其他商店则由各行代表制定捐款规则自行办理。为避免重复频繁劝捐的情况发生,“澳门筹赈兵灾委员会”召集疋头行、理发行、番摊行、鲜鱼行、火柴厂行、英坭行等各行商议解决长期捐款办法:如疋头行决定“各号如每年有十万元生意者,每月捐银十元,多少类推”;番摊行大馆每次报效捐银三百元、中馆二百元、小馆一百元。不难看出,即使澳门华人家国情怀再强烈,在频繁捐款的情况下,也略有微词。这并不代表他们不爱国或者不支持抗战,只是作为普通民众,他们还得考虑自身生计问题。因此,家国情怀的行为表达实际上还受限于行为人的经济生活状况。
在葡萄牙取得“中立国”法律地位初期,澳葡当局对澳门华人爱国行为表达限制不甚严格。1932年7月6日,在上海英勇抵抗日军的第十九路军将领蔡廷锴由香港抵达澳门时,当地民众举行盛大且热烈的欢迎会。1935年“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后,抗日救亡怒潮席卷全国。澳门虽孤悬海隅,但受这股浪潮影响,澳门各界冲破阻力,组织成立妇女互助社、文化协会、读书会、剧社、音乐社、歌咏团、文艺研究社、救护团、乡村服务团、学术研究社等团体组织,积极开展爱国救亡活动。及至1937年11月,澳门当地已成立“筹赈兵灾委员会”“澳门各界救灾会”“澳门妇女慰劳会”“澳门四界救灾会”“澳门妇女后援会”“救国公债劝销会澳门分会”“澳门新闻记者联合会”“旅澳中国青年乡村服务团”等抗日救亡社团。上述组织虽为澳门华人自发成立,但在运行过程中,国民党似有插手相关事务。国民党广东省党部认为澳门“救国团体工作虽努力,惟进行似觉迟缓,推厥原因实由于团体纷纭,力量未能集中,步伐不能一致,故于办事上与工作上未免困难”。为“统一事权,而促进工作之效能”,1937年11月24日广东省党部特派书记长谌小岑赴澳指导各团体进行合并事宜。国民党介入慈善救灾组织使澳葡政府陷入两难境地,澳葡当局既不愿与国民政府交恶,又欲日本军方承认其“中立”地位。为避免日方刁难以及中国政治力量过度深入澳门华人社群,澳葡当局规定,“一般户内小规模的筹募,须向警方办理申请,如属户外筹募和宣传活动,包括沿门募捐、派发献金封筒、举办各类球赛等,都要向澳葡政府首脑澳督申请批准方可。”申请手续繁冗无异于又给澳门华人家国情怀的行为表达增加不少阻遏。
尽管遭遇内奸外敌破坏以及澳葡当局的责难,但澳门华人的爱国热情依旧不减。在家国情怀行为表达的具体方式上,澳门华人别出心裁,举办各种募捐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为捐输,例如献金运动、一仙救国运动、沿门劝捐等;第二类为表演、比赛形式,如游艺会、水艺会、话剧义演、粤剧义演、女伶唱曲、各类球赛等;第三类以售物或出售服务的形式进行,包括售花、售旗、售纪念章、义卖、义舞、酒店义租、理发店义剪、擦鞋童义擦、人力车义拉、歌姬义务弹唱等。上述活动无形中塑造了一套关于家国情怀的行为表达模式,使澳门华人意识到参与其中既是爱国也是救国。同时,捐输活动场地变成社交场合,澳门民众在人与人的持续交往中,或唤醒或强化自身的家国情感。另外,话剧义演和粤剧义演更是成为澳门华人宣传抗日救国以及激发家国情感的主要媒介。创作者和表演者通常使用委婉的象征手法,将时局投射到刻意改编的古代故事中,并进行表演。澳门著名生角任剑辉在万家乐戏院演出新编粤剧《汉奸之子》,在演绎“血洗卢沟桥”和“轰炸日本海军舰队”的剧目时,场下观众情绪激昂,拍手称好。演出结束后,全体观众齐骂汉奸,高唱抗日歌曲——《义勇军进行曲》。话剧、粤剧义演的另一个作用便是唤起澳门华人心中有关家国的共同苦难记忆,“使得过去的痛史与当今的处境组成一个同时存在的体系并发挥作用”。而且因为国民政府对外不断的挫败,国亡无日的沉痛与恐慌让澳门华人将失败与外族侵略的历史记忆串合起来。现实的挫折与苦难记忆相加,便将历史的记忆转译成如今的家国情怀。1938年“七七事变”一周年时,全澳各界素食一天,花界休业停止出䜩,娱乐场所多停止娱乐,以纪念前方殉难军民。澳门华人通过诸多情感仪式反复将家仇国恨的民族情感不断地刻入共同记忆中。行为与情感互相套迭,相辅相成,情感得由行为表达、宣泄,在行为表达过程中,情感再度被强化。
除募捐外,澳门爱国青年成立“旅澳中国青年乡村服务团”,前赴内地乡村宣传抗日救亡,推动军民合作。服务团采用演讲、话剧表演等形式向大众宣传救国,以激起民众抗日情绪。同时,“澳门四界救灾会”组织“回国服务团”,先后派出十一支队伍到华南前线服务。澳门华人家国情怀的行为表达按内容可分为“后方募捐”“内地服务”“前线参战”等类别。其中,澳门华人赴前线参战的事迹可追溯至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当时澳门柿山结义堂教头李福伍回国参加十九路军,任大刀队教练,勇赴上海英勇抗敌。此后,不断有澳门青年奔赴沙场,其间舍身成仁者多达13名。毫无疑问,赴前线作战是更危险的事。澳门青年投身战场并非一时冲动,驱使他们义无反顾奔赴疆场的原因,正是对家国更强烈也更理智的情感。
由于“葡人无足够的军事及后勤能力抗衡日本人”,澳门当局只得委曲求全,被迫迎合日本军方各项要求。1939年9月21日,“华务局长施多尼(António Maria da Silva)分别召见澳门商会主席徐伟卿、澳绅国民会议澳门区选国民代表卢煊仲、中华教育会主席梁彦明,要求他们安分守己,不得参加抗日活动。”更有传言称,澳葡政府“会将民间团体所募集到的抗战经费没收,以及对中文学校和慈善救灾团体进行全面清查,目的是让日军看到澳门的中立。”随着中国正面战场溃败,澳门政治环境愈发严峻,澳葡当局禁止大规模的户外筹募,但小型的户内募捐仍在苦苦支撑。延至1940年冬,澳门当局禁止一切公开的筹募救亡活动。至此,澳门华人家国情怀行为表达的高潮也渐趋落幕。
四、余论
乔恩·埃尔斯认为,如果我们不透过情感的棱镜窥透人类行为的种种形式,其中很多就无法得到理解。家国情怀是一个复杂的情感集合体,它包含对国家的爱恨、骄傲、愤懑、忧愁、愉悦、赞美等多种感情。但归根结底,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认同感。人们通过自身的语言和行为表达对“家国”的复杂立场。在极端情况下,民众所表达出来的可能是一种纯粹的而非复杂的情感,如愿为“家国”牺牲生命的情感。中国人的家国情怀有着超乎想象的生命力,它历经朝代、政权更迭,在不同的时代传承、演变并产生回响,从而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乃至国家、民族命运。
“没有情感的生活,就是没有活力的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情感的表达,就没有社会运动。古往今来,不论什么样的社会运动和集体行动,都是带有情感色彩的行动。往往是行动的方式愈激烈,情感色彩越重。”抗战时期,澳门华人轰轰烈烈的“救亡”运动,足资证明他们浓郁的爱国情感。在中日战争阴霾的笼罩下,澳门民众并未抛弃大陆同胞而偏安一隅。虽然,澳门华人的家国情怀表达遭受澳葡当局与日本军方的双重打压,但他们依旧心向祖国,在夹缝中用实际行动支援抗战。这些行动往往并非个例,亦非少数,并呈现出整体行为的特征。
1940年冬后,不论是从语言(含文字)抑或行为,澳门华人的家国情怀表达都被严苛的政治环境所压抑。在此情况下,澳门文化领域开始“政治化”。传统戏剧、新式话剧、诗词歌赋、画作等出现大量与政治相关的主题,“文化的政治化”与澳门华人的家国情怀郁结有关。现实生活与日常社交中,民众不能再谈论“天下事”,也无法通过募捐等形式表达自身爱国情感。更为严重的是,人们又回到内心痛楚无处安慰的状态。如此一来,澳门华人只能将“救亡”“爱国”等情感诉求影射到文学作品中,以此寻求“家国”责任在内心的平衡。
(来源:《广东社会科学》202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