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牧:广东实行改革开放、建立经济特区,离不开他的推动
发布时间:2026-05-07       

谷牧是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经济建设战线的杰出领导人,他在担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期间,按照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指示,曾先后10多次到广东视察与指导工作,对广东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指导广东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

1979年4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时任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汇报时提出,请求中央对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试办“贸易合作区”。邓小平十分赞同广东富有新意的设想。最终,中央决定,发挥广东毗邻港澳、华侨众多的优势,批准其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并同时在深圳、珠海、汕头试办出口特区。

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派当时主管对外经济工作的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率领工作组到广东、福建,帮助两省作进一步的调查论证工作,并指导和帮助两省起草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文件。根据中央指示,5月11日至6月6日,谷牧带领由国务院10多位负责干部组成的中央工作组,前往两省进行考察。

1979年5月,谷牧到广东调研

5月14日,在珠岛宾馆听完汇报后,谷牧指出,全国的体制要改革,广东更要改革快一些。广东“要杀出一条血路,创造经验”。你们和港澳打交道,基本上按照他们的办法去做。根据谷牧的这些具体指示,省委、省革委会委托王全国、曾定石与国家计委副主任段云等中央工作组成员一道研究起草文件。

在粤期间,谷牧先后到深圳、珠海、汕头调研,对广东以及三市的体制改革、城市规划等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5月20日,谷牧再次与当时的广东省委领导班子交换起草文件的意见,指出,中央决定广东“先走一步”,搞快一点,你们完全有这个条件。他向广东提出了三个目标:一是50亿美元的外汇收入,要争取超额;二是要夺回被日本、台湾夺去的香港市场;三是要赶超港澳。其办法是中央对广东实行大包干。

在谷牧的指导帮助下,广东、福建两省分别起草了《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和《关于利用侨资、外资,发展对外贸易,加快福建社会主义建设的请示报告》。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79〕50号文的形式批转两个报告。作为一份指导广东“先走一步”的纲领性文件,中发〔1979〕50号文大大提高了人们的开放意识,促进了广东对外开放的进程。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79〕50号文件,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

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确定广东、福建两省改革开放“先走一步”工作分工由谷牧负责。此后,谷牧先后多次到广东、福建,考察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地,和两省省委一起研究有关创办特区和改革开放要解决的问题。筹办特区的工作迅速地向纵深发展。

1984年12月3日至7日,谷牧在福州约请广东、福建两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座谈,研究两省如何进一步加快改革和开放步伐的问题。会议建议: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今后五年内(即到1989年)继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凡属过去五年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要继续实行;同时,要根据形势发展的新情况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新部署,增添必要的新内容。1985年3月28日,国务院发出通知,批转两省继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会议纪要。

根据这次会议和国务院通知的精神,广东省委带领全省人民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以改革推动对外开放,以对外开放促进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使广东经济和社会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

研究创办经济特区

中央确定在广东试办特区后,谷牧即深入广东调查研究,和广东省委、省政府负责人一起研究深圳、珠海特区的筹办工作。1980年3月24日至30日,受中共中央、国务院委托,谷牧南下广州,主持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进一步研究落实两省如何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办好四个经济特区。经过热烈讨论,最后,谷牧集中大家的意见,明确提出,特区主要吸收外资和侨资进行建设、要做好总体规划、分批分期铺开等建议。

1980年春,谷牧在广州主持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工作座谈会

考虑到特区不但要拓展出口贸易,而且还将在全国经济生活中发挥多种功能,谷牧在会议上采纳广东方面的意见,将“出口特区”这个名称改为涵盖内容更宽的 “经济特区”。

为了给举办经济特区提供一个基本的章程,国务院早在1979年8月就委托广东省有关方面起草关于举办特区的法规性文件。后来则由谷牧领导的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组织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先后三易其稿。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决定,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这一经济特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经济特区建设正式通过立法程序确定下来,同时也标志着中国经济特区正式诞生。

为了给特区制定更切合实际和适应国际市场变化需要的发展计划及明确的发展方向,经谷牧报请国务院批准,1985年12月25日至1986年1月5日,全国经济特区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经过讨论,会议确立了经济特区要建立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的外向型经济的目标。

会议结束时,谷牧作总结讲话,他强调:各特区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要从前几年“搞基建、打基础”转到“抓生产、上水平、求效益”上来。一定要像“拓荒牛”那样,笃实力行,埋头苦干,致力于建设具有高度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外向型的经济特区。

1986年2月7日,国务院批转了这次会议产生的《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这次全国特区工作会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今后特区工作的任务和重点,对特区“七五”时期的工作方针、方法、目标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特区发展外向型经济指明了方向,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试办经济特区,一个重要原因是广东毗邻港澳,华侨众多,是全国著名侨乡。因此,谷牧在视察广东时,专门多次接见海外和港澳知名人士,鼓励他们回国投资。他一再指示广东省委、省政府一定要重视做好华侨、港澳同胞工作。

特区创办初期,海内外人士对中国试办特区议论纷纷。当时从中央到地方,一些脑袋僵化、死抱教条的人,对改革开放,尤其是对试办经济特区这一伟大创举疑虑很多,特区发展阻力很大。但是,特区发展蒸蒸日上的事实,使谷牧坚信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和举办经济特区的决策没有错,也不会错。他始终一如既往,坚持执行中央委托的任务,把兴办特区和对外开放继续推向前进。

(来源:南方+党史精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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