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小岗村”中山里溪改革始末
发布时间:2024-11-10        作者:谢长贵       

1978年12月,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通过按手印的方式,秘密进行“大包干”,此举被认为是开了1978年后中国农村“联产承包”改革的先河。然而,在此前两年,广东中山县板芙公社里溪大队下属的三个生产队就已经实行了“联产承包”,同小岗村的“包田到户”相比,只是形式略有不同,里溪大队采用了“联产到劳”。

一、改革的动因是饥饿

俗话说,“成功总是相似的,失败却各有其因”。同安徽凤阳小岗村一样,饥饿成为板芙里溪改革的动因。

里溪大队原是板芙镇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庄,位于中山板芙和神湾交界的一座大山脚下,信息闭赛、交通不便,在公社化时期,村里只有一条长达两公里的泥路连接外面的世界。1976年时,中山县有一个标准,凡是粮食年产量不超过800斤,年人均分配不超过100元的大队,就是落后大队。里溪就是落后大队之一。不仅完成不了国家的上交任务,社员更是经常挨饿。为了填饱肚子,很多村民一到夜里就到田里偷稻谷、甘蔗和番薯,先吃饱了再带回家,每天都能抓好几个。“有钱谁想做这个啊?”当时任治保主任的林子艺回忆说。抓住了之后,往往也是当场教育一下,然后就放他们回去,第二天晚上抓到的还是同一批人。同时,也是为了解决社员吃不饱的问题,刚上任的年仅22岁支书林德成只好四处借粮。林德成回忆说:“1976年上半年还去小榄永宁(李汉章时任书记),通过一些关系到那边借了1.8万斤粮食回来,解决饥饿问题,当时我对李汉章书记说:‘没有米做饭怎么办?’”可见饥饿对这位新任支书产生了无形的压力。

里溪完成不了国家上交任务,自然引起公社的注意。里溪是不是瞒产私分了?这可是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公社领导深有疑虑。据当时负责板芙农业的公社副书记孙兆生回忆:“1977年,有一次,我们区镇管财务的副社长,就提出里溪大队没有完成国家上调任务,怀疑当地群众瞒产私分。于是,他找我商量,针对里溪瞒产私分,要开展一次反瞒产私分,并且和我一起下里溪,一起看看这个问题。于是,我们联合几个公社干部、生产队干部、大队干部,查看里溪的国家任务,以及生产队余下的粮食。为了进一步核实,还查看了里溪的各个仓库,逐一检查。大队干部、生产队干部、公社干部,还有粮食所的干部,全都下乡看了,核实粮食。结果是28万斤。我说,按照里溪的田地,这个数是差不多的。这个数与下面报的数基本符合,不会相差太远,大抵都是这个数。28万斤还包括农民的口粮、种子粮。如果再增加上调的任务,那么农民的吃饭问题就很困难了。

关键问题不是农民的瞒产私分,而是生产没有搞上去,所以收成不好,除了上调任务之后,群众都吃不饱饭。当时政策规定,只有完成国家上调任务之后,才能人均分到50斤口粮。如果没有完成上缴国家任务,那么口粮只能是40斤。以现在的水平去衡量,40斤是有剩余,但是按当时的环境,油、糖、鱼、肉都比较缺乏,人的胃口大,50斤都是基本饱肚,40斤肯定是吃不饱的。”

经过清查,孙兆生得出结论,“(里溪的)焦点不是瞒产私分,而是生产没有搞好,才导致国家任务没有完成,群众吃不饱,生产队没钱分配,群众生活比较困难。”针对这种情况,孙兆生组织了大队、小队干部进行讨论,如何把生产搞上去。讨论毫无疑义地涉及了体制。

孙兆生回忆:“为什么生产的任务没有完成,为什么生产没有搞上去,为什么大队干部、生产队干部难当,为什么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没有发挥。开工的时候,磨洋工,功效不高,质量不好。大家都围着这点问题来开展讨论 如何才能将生产搞好。”经过讨论,20世纪60年代的“三自一包”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因为当时群众的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可以说,群众对于“包产到户”,实际上是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的。最后,大家都认为把生产任务下放到各家各户,搞家庭联产承包是正确的选择。当然,在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形势下,讨论归讨论,真正要改革,是需要胆量的。因此,里溪支书林德成的过人之处,不在于他的眼界有多高,而在于他对百姓的真诚与改革的胆量。

二、饥饿的主因在生产体制

同全国一样,按工分分配,将人力死死捆绑在土地上的生产体制,极大地磨灭了群众的积极性,这是造成里溪饥饿的主因。工分制分三个等级,每个等级之间只差一个工分,每工分两分钱。只要出工,无论出多少力,就有工分。这就导致了“出工不出力”的局面。

当时里溪有六个生产队,早上8点半,等到各生产队长打钟催工了,人们才懒洋洋起床到田里开工,12点半收工,一天才工作四个小时。说开工,就一起开工,说收工就一起收工。开工“一条虫”,慢悠悠的,斗慢。收工“一条龙”,一下班,大家就斗快回家。大家来到田间,把働头一放就成了“三只脚”。有的人聊天,有的人端起水烟咕噜咕噜地抽。这种干多干少没两样,干与不干基本一个样的分配机制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导致社员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活,制约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首先是责任心缺失。比如插秧的规格就没有得到很好的保证。为了减少工作量,有人把秧插得乱七八糟,甚至插得很疏很疏,浪费土地资源,产量没有保证,受害的是集体,是整_利益。但就偷懒的社员个人来讲,他只是为了出工拿工分,生产质量如何与他个人无关,这就导致社员责任心缺失。孙兆生说:“生产队通知插秧,他就慢慢来,甚至拖到清明之后。至于杀虫施肥,质量也没有保证。禾苗返青,要进行松耕细作,有的社员较为认真,有的则不是,不搞松土。”

其次是效率低下。由于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没区别。一些社员没有时间观念。孙兆生说:“五边地,如村边、屋边、路边的一小块土地,都会种植一些番薯、甘蔗。但这些工作都是集体一起做,很浪费时间。所以,这种集体工作几乎连番薯也无法种成。30多个劳动力,很多人都是站着,大声说大声笑。我见到这种情况,就对生产队队长说,你就那么点地,需要用30多个劳动力吗?你只要用两个家庭的劳动力,半天就能做好了。这样都是浪费劳动力、浪费时间,还搞不好’”。

劳动力浪费的同时,还出现了劳动力短缺的现象。有一批青壮年劳力偷渡去港澳。林德成回忆说:“当时几年间,有百分之十几的青壮年劳动力偷渡到澳门,所以这对当时生产队的劳动力有很大影响,拖误了正常的农时。当时早造插秧插到立夏还没插完,插不完就算了;晚造插到白露,还是那种情况,算一下插田的人最多有几十个,少则8个人。”江海是里溪大队围三生产队的社员,他提到他生产队情况时说:“原本有100来个劳动力,后来只剩二三十个,下田耕500多亩的田地。我们就想如何解决出路,插田需要1个多月的,插到那些手烂了又烂;收割禾田也是这样的,割到晚上开灯还未完成。总的来说当时劳动力不够,农民生产的精神面貌很差,所以我们在想,这样子继续下去是不行的。”

当年的不合理体制,保障不了农民的收入,解决不了农民的温饱问题,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形成了不少“雪条队”“烟仔队”“港澳同胞队”(即劳动一天收入仅够买一根四分钱的雪条,或者一包几分钱的香烟,青壮年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都偷渡到港澳)。

林德成说,当时的情况是“金钟敲不响,里溪无水流,长征不迈步,红旗不招展”(金钟、里溪、长征、红旗均是当年板芙公社的大队名称)。作为中山的大沙田区,人均有一亩八分多耕地的里溪,却连年不能完成国家粮食生产任务,甚至有30%的农民连自身的口粮也解决不了。

穷则思变。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里溪当时的大队党支部,赖门久、赖效良、林国明、林国维、林子艺和林德成都是从22岁到30岁左右的年轻人,有朝气,敢想、敢干、敢挑战。其实,在当时,实行“联产承包”就是一层窗户纸,问题是你敢不敢将其捅破。以林德成为代表的里溪党支部冒着坐大牢的危险,勇于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从而为里溪下了“广东小岗村”的注脚。

顺带纠正一下,有媒体把林德成“敢为天下先”创举归因于对邻村饿死人的感触,某媒体这样说:“一天林德成从乡亲口中得知,邻村有人饿死了,他一下子紧张起来,就向大伙提议:‘如果我们也饿死了人,对谁都对不住啊。解放初土地分到户,家家都富足,我们也干脆单干吧。这样下去没法活了,我们搞生产为了什么?就是为人民嘛。’”这种说法影响很大。中山市委党史研究室2014年4月9日在板芙对林德成进行了专访,专门问到这件事。林德成说没有邻村饿死人的事,是记者听错了,“我的意思是如果像1959年和1960年困难时期(那样)饿死人就不好了。” 

三、“联产到劳”的举措

1976年下半年,林德成与其他支委取得一致意见,决定进行改革。

改革的目的就是解决社员的温饱问题;改革的方式不是安徽凤阳小岗村那种“大包干”,而是“联产到劳”。“大包干”后来成为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的主要形式,农户承包集体的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自主经营,包交国家和集体应得的各项费款,其余产品或收入归承包户所有。农民享有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权,但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联产到劳”除了土地等生产资料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外,管理权也有一部分归集体所有。具体说来,是这样的:在统一播撒种子,统一育秧,统一耕田,统一时间施肥杀虫,统一晒谷,统一分配的前提下,把田也分到各家各户,插秧除草以及收割由各家各户自行安排,生产队规定土地的产量。如果承包土地减产了,要负责任,不够产量,要从口粮中扣除,甚至买也要补足;超产部分,全部归承包者所有。

 

◆有“广东小岗村”之称的中山板芙镇里溪大队原支书林德成回忆农村改革

“联产到劳”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农村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没有从集体转移到个人;二是没有使生产队失去对生产资料的决定性的支配权;三是体现了每个社员在公共的生产资料面前平等性;四是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分配单位性质没有改变;五是社员超产奖励,进一步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里溪党支部之所以采用“联产到劳”的方式,一是可以降低可能的政治风险。孙兆生回忆,在里溪实行“联产到劳”之前,曾有生产队长问他:“孙书记,你能不能允许我把部分田地分给群众耕种?”他说,“当然可以。但是,你不能宣传。你分点下去,群众能够种些地来满足需求,提高生活,而且地又不至于浪费,这样更好。”因此,里溪实行“联产到劳”,是偷偷摸摸去做的。一种无形的压力还是存在的。二是实行“联产到劳”,在激发群众生产积极性的同时,提高了农民的自由度,自发调动了劳动力。这就极大弥补了里溪劳动力短缺的不足。

孙兆生说:“在农村中,有一个传统,就是各个家庭都有兄弟叔伯,有很多亲戚朋友,亲帮亲、邻帮邻、快帮慢。无论是插秧、收割,还是其间的除草施肥等各方面农活,都能按照生产队的要求,都能搞好。只要按照生产队的要求,统一插完秧,中间的农活都由农民自己完成。实施了这个方法后,不用统一排工了,群众在天没亮,就出去工作了;如果中午热就在家休息,在傍晚的时候再开工。他们都有自己的安排,不用那么辛苦。”

此外,林德成等里溪支委还将占耕田10%左右“五边地”作为自留地,直接分给私人来解决口粮。

自古改革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里溪亦然。林德成说至少有一半人在当时是反对的。反对者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怕担当政治风险。林德成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拍胸脯保证,发财大家一起发,出了事他扛着。第二种情况是长期形成的惰性使部分社员拈轻怕重。林德成说:“以前大集体的时候,出勤不用出力,干也行不干也行。现在实行分任务,直接分到人、分到户,责任重很多。那一部分人就不想干了。”为此,他耐心地做这部分人的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地说:“解放前你想买一分田地都没有的,现在分给你都不要,没理由的。”多数人的思想做通了,但还是有一部分人想办法把户口迀走了,目的就是为了不分或少分到田地。

有了领导的拍板,更有了解决温饱的渴望,尤其是已经改革的生产队效率立马提高,给尚在观望的生产队以强烈示范作用。“联产到劳”后,无论何时田里都有人劳动,这和过去的散漫大相径庭。插一亩田的秧,过去十几人要插到立夏,而现在,用五队队长钟彩平的话说,一人一天就能完成一亩。1977年上半年,又有两个生产队加入“联产到劳”的行列。

四、“联产到劳”的成效和影响

里溪实行“联产到劳”之后,面貌为之一新。

首先,粮食产量大幅提升,社员饥饿问题解决。实行“联产到劳”的第一年,最初改革的三个生产队,产量一下子提高了50%,粮食平均亩产量达到800斤,尤其是赖效田领导的一队甚至超出1000斤。粮食产量的大幅提高,不仅使三个生产队完成了上调任务,还出现了满足自己口粮外的粮食剩余,部分社员开始将剩余的粮食用作饲料,养鸡养鸭养猪。群众把养大的鸡鸭鹅拿去市场卖,赚点钱。那时,中山的沙岗墟在石岐榕树头那边,每三天就有一次集市。林德成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几乎沙岗墟整条街都是自己大队的父老乡亲在卖鸡鸭。这说明,改革后的里溪群众生活业已走在中山的前列。

其次,劳动力得到了解放,并出现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林德成深有感触地说,实行“联产到劳”以后,干部好当了,社员也好做了,不用像从前那样,你管我,我管你。此外,他们还会互相你帮我、我帮你。伴随着劳动力的解放,人的思想也解放了,有一些里溪人踩着单车到坦洲、斗门、珠海、三乡和神湾,收购鸡鸭猪回来卖,搞得好的,一天能赚几十元。改革以前,里溪人基本上住的是茅房,到了1980年,砖房、水泥房纷纷出现。

里溪的改革变化自然逃不过上级领导的眼睛。改革伊始,板芙公社负责农业的副书记孙兆生,就把里溪的事汇报给当时的佛山地委书记杨德元,杨德元说:“这件事,你们私下搞可以。但是,你只要做好就可以了,不要宣传。”但板芙里溪实行“联产到劳”其实已经是半公开的秘密。据林德成回忆,《人民日报》和《南方日报》都有记者来里溪采访过。

到了1978年秋,上级政府开始肯定里溪“联产到劳”的改革。据中山县委原书记谢明仁回忆,时任广东第二书记的习仲勋(当年年末任第一书记)来到中山,谢明仁向他汇报了板芙里溪“联产到劳”的改革经验,“习书记听得很投入,非常高兴,他说,你们干得好啊!要把这些好的经验推广开来。”据林德成等回忆,习仲勋也大致在这个时候亲临板芙考察,明确支持“一杆到底直接分田到户。”但笔者查阅了当年的档案资料,还未找到相关记载。

有了上层领导的支持,里溪很快成为各大队、各生产队学习的样板。据时任板芙人民公社武装部部长的柳康润回忆,“孙(兆生)书记组织了公社内的所有生产队,到里溪参观学习,由林德成介绍经验。生产队队长已经不用排工了,不用在黑板上写着谁去除草、谁去拔花生、谁去修水利等工作内容。生产队队长只要搞好水闸,排水放水。农民分了地,由家庭耕种,何时下秧,何时除草、收割,都由他们决定,灵活性好。比如,今天这么热,那么农民可以早上快点把农活做好,下午休息。当时没有麻将打,只能在树底下,扇扇子。到傍晚6点继续开工。同时,人与人之间也和谐了。为什么?在板芙,一个南朗的女婿,也过来这边帮忙插秧。大家互相帮助,不计算报酬,这就是和谐的体现。”

里溪“联产到劳”经验迅速在板芙公社内被借鉴,各个大队和生产队纷纷开始改革。1979年春,板芙公社党委及时总结里溪大队的经验,在板芙、禄围、寿围、金钟等大队中选择19个生产队作为试点加以进一步推广,其中15个生产队早造粮食获得大丰收,这些队的联产面积只占全社水稻总面积的14%,但增产的稻谷却占全社增产总数的25%。到了晚造,全社推行这种责任制的生产队己增至84个,超过生产队总数的六成。两年后,全公社内已经有九成生产队实施了联产责任制。

里溪的率先致富甚至为板芙公社的单身汉都带来了福音。“新会大鳌听说板芙搞生产联包,既增产,又有田分,还自由,当地有几个大社的女孩都嫁过来了。板芙与大鳌只是隔着一条江。在那个时候,有田分,能吃饱饭,就已经很好了。”孙兆生如是说。

1978年10月,中山县委宣传部联合中山党校组织各单位、各部门,举行“实践检验真理标准”讨论会,经过思想的解放,县委领导取得共识,一致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然板芙公社的做法经过实践可行,那就应该推广。

1979年6月,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再临中山县考察,反复强调要尊重农民意见,尊重农民的经验,虚心向农民学习。习仲勋的指示,更促进了板芙里溪经验的进一步推广。

1979年8月下旬,广东省第一次关于真理标准讨论现场会在中山县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委领导和中山县的主要领导。据谢明仁回忆,“习书记很关心现场会议的进展情况,指定当时在中山的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陈越平向他报告会议情况。”这次会议还邀请了致富的里溪干部群众上台发言,据说发言者开始心里很害怕,以为要挨批斗。支委解释说,不用怕,这是解放思想的大会。发言者心情才平静。会议号召全省推广学习里溪的改革经验,从而在全省掀起了到板芙学习取经的热潮。

鉴于安徽凤阳小岗村“包产到户”成为中国农村采用的主流模式,1980年,里溪最终结束了“联产到劳”模式,而采用“包产到户”方式,即将全部生产资料都交由农民自己安排,形式一定三年。但这丝毫不影响里溪广东农村改革先锋地位。1980年12月和1981年4月,《南方日报》先后刊登《板芙公社推行田管联产到劳责任制》及《板芙公社实行联产到劳责任制效果显著》两篇专题报道,同时配发评论员文章,向全省推广板芙经验。于是,“广东小岗村”之名便不胫而走。

以林德成为代表的里溪支委,将农民的纯朴与胆略、坚韧和智慧融于一体,不为旧思想所束缚,切切实实地从实际出发,敢为天下先,冒着政治风险大胆地进行“联产到劳”的改革,不仅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更着实地解决了老百姓饥饿,并为消除贫困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从而影响了板芙镇、中山市乃至广东地区的农村改革,其改革的精神与勇气应该成为中山市乃至广东省人民一笔重要的精神财富。

(作者:谢长贵)

   来源:《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在广东》,中共党史出版社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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