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是国家外贸部试办的全国第一家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改革开放后,为了保证全国第一家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即佛山地区(市)的对外贸易增量发展,佛山地(市)委对如何利用好国家出口商品基地的有关政策,建设好、发展好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从坚持独立办好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到开展基地产品计划外出口代理,再到着手建立“贸、工、农、技”一体化的出口商品生产体系,多形式、多方式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增长。
一、全国首家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的历史回顾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为有计划地培植和发展骨干出口商品和开发新产品,保证出口货源供应,在一些县(市)、乡范围内开办了出口单项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工业品的生产专厂(车间)。1973年1月,国家外贸部在佛山地区试办全国第一家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又称”出口农副产品生产综合基地”,按照“三个为主”(以农副土特畜产品为主、以鲜活商品为主、以供应港澳市场为主)的方针,下拨给佛山地区办基地的专用外汇(“发展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专用外汇”),发展多种农副土特畜产品及其加工品生产出口。同年3月,国家外贸部又在佛山“选择部分企业和县社,试办出口工业品专厂、专车间”,对列入生产基地的工业企业给予出口工业品专项贷款和出口工业品短期外汇贷款(简称“两贷”)。佛山成为承担多种农副产品和工业品出口任务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在各级党政部门的直接领导下,由外贸部门主导,商业、金融、财政及生产部门全力配合,佛山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特点和发挥峨邻港澳的区域优势,加快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建设,全区对外贸易不断发展。1973—1978年,佛山办基地的六年,外贸部拨给佛山地区专用外汇共计1650万美元,佛山地区外贸收购实绩从2.4亿元增长到5.93亿元,收汇总额从0.67亿元增长到2.85亿元。到70年代后期,佛山地区已经拥有几十万亩比较固定的稳产、优质、出口换汇率较高的农副土特产品生产基地,主要养鱼、种菜、种桑,种植大蕉、柑、橘、橙等水果。此外,还有100多家生产厂丝、陶瓷、绸缎等出口商品的国营、集体企业。
但是,在改革开放之前,佛山和全国各地一样,对外贸易实行国家统制专营,建立国家外贸部统一领导管理,各专业外贸公司统一经营,进出口贸易严格按照指令性计划进行的,高度集中、统负盈亏的对外贸易体制。这种体制存在着严重的弊端,主要是:独家经营,难以调动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统得过死,不利于外贸企业发挥自主经营的能力;统包盈亏,不利于外贸企业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经营之路,而且未能体现国家、地方、企业的利益关系,影响地方、企业积极性的发挥。
二、佛山续办全国首家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的历程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佛山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建设迎来改革开放的新机遇。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和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原则同意试行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大包干”的经济管理办法,两省在计划、物资供应、物价政策、对外贸易等方面也实行新的经济体制和灵活政策。8月13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是扩大地方和企业的外贸权限,鼓励增加出口。国家在对外贸易方面放权搞活为佛山地区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提供了契机。但是,新形势下佛山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建设也充满挑战:一方面,70年代后期,全国各类出口商品生产基地纷纷上马,到1978年底,全国己经建立起16个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100多个农副产品专项生产基地,94个轻纺等系统的出口专厂(车间),出口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另一方面,外贸部决定“1979年不再给佛山外汇扶持”,国家将用过去下拨佛山的“发展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专用外汇”去扶持其他地区的出口商品生产。面对着新形势下外贸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佛山地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外贸部门积极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运用中央赋予广东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有利条件,抢抓机遇,推进佛山地区对外贸易的发展。
(一)依靠自身的力量继续办好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
在国家外贸部门不再拨款扶持的情况下,1979年,佛山地委决定“全党办外贸”,依靠佛山自身的力量继续办好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
一是大力组织农副土特畜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在出口商品生产方面:首先,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两个农业发展的文件精神,尊重生产队的经营自主权,夺取农副土特产品生产的全面丰收。1979年全区农业生产增产增收,粮食总产达到52.8亿斤,油料、生猪、水产等农作物普遍增产,农村社队交售农副土特产品出口的积极性得到提高。其次,统筹兼顾,多挤商品出口。1979年,仅佛山地区商业部门超调生猪出口3.1万头,创汇270万美元。在出口商品收购方面:首先是在计划收购中贯彻等价交换原则,大幅度提高农副土特产品的收购价格,增加社队集体和社员个人收入。根据国务院的部署,1979年佛山地区外贸部门仅在大米、塘鱼、蚕茧、生猪、水果等八类农副土特产品的收购中支付4200万元,为全区每户农民提高分配32.5元。其次在计划收购之外开展合同定购和市场议购。1978年佛山地区率先开放城乡集市贸易,农副土特产品交易活跃,也不可避免造成出口产品的内销流失。佛山地区外贸部门在外贸收购中贯彻生产责任制,与生产单位签订合同,产销见面,因地制宜地发展生产。同时利用城乡集贸市场,对部分农副产品创造性地实行随行就市,议价收购或换购,及时扭转了一些农副产品因为收购不上来而出现出口下降的趋势。
二是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巩固、提高”八字方针,引导工业企业创新产品,保障出口。外贸部门将贯彻八字方针和发展出口商品结合起来,通过帮助国营老企业革新挖掘,转产合并,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台山县钟厂是一个以钟表修理为主兼生产一些内销挂钟的老厂,搞新产品出口困难。1979年搞革新挖潜,外贸部门协助解决资金、材料、技术等问题,开发出出口新产品舵牌木挂钟,被纳入国家计划,当年生产出口8232台,该厂成为全国四家出口钟厂之一。
1979年佛山地区外贸工作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出现改革开放以来佛山外贸增长的第一个高潮:收购实绩达7.2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20%。出口收汇3.2亿美元,比1978年增加了16.9%。办综合基地的七年来,年年收购、出口超计划,收购和直接出口平均每年增长27%和30.1%。在全国16个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中,佛山地区出口总额全国第一,被誉为中国外贸的“掌上明珠”。经过多年办外贸出口综合基地,佛山地区形成了一批生产出口商品的骨干基地(县、社、队)。其中,出口超亿元的县(市)有南海、顺德和佛山市(现佛山市禅城区)三个;出口超千万元的公社有顺德勒流、龙江、杏坛、均安、桂洲、容奇,南海西樵、九江,中山小榄九个r出口超百万元的大队也有一大批。同时,形成一批在国际市场竞争力强的拳头商品。其中,外贸收购超过千万元的拳头商品有17个:塘鱼、蔬菜、大米、活猪、脱水菜、藤制品、炮竹烟花、锁头、蚕丝、丝绸、服装、棉针织品、单车零件、棉布、人造棉布、纸品、陶瓷。
(二)从农副土特产品出口为主转向轻纺等工业品出口为主
1980年开始,广东省实行外贸“大包干”(1980—1983年),部分外贸经营自主权由省下放到地、县(市)一级的外贸支公司,大大提高了地方办外贸的积极性。同年,国家外贸部召开全国综合基地座谈会,明确了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的发展方向由原来的“三个为主”改为“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大力发展适合外销的出口商品。”佛山地区各级党和政府抓住机遇,优化出口商品生产结构,引导综合基地出口商品生产从以农副土特产品的出口为主向轻纺等工业品出口为主转变。
一是利用“两贷”(出口工业品专项贷款和出口工业品短期外汇贷款),发展轻纺织工业品出口。1980年起,国家对轻纺工业实行生产计划、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能源原材料供应、交通运输、银行信贷“六优先”政策,推动轻纺工业的发展。佛山地区及时把地方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出口结合起来,积极发展轻工和纺织工业品出口。主要措施是继续利用“两贷”,大规模引进技术设备,加速对传统工业进行改造,增强企业出口能力。基地企业利用引进的技术设备迅速形成生产能力。到1982年,仅佛山地区下属的佛山市(现佛山市禅城区)就办起基地企业47家,其中年出口创汇100万美元以上的有14家。例如:佛山市珠江酱油厂利用专项外汇贷款人民币70万和美元18.2万,购进电机、水泵、贴标机、玻璃钢贮罐、自动洗瓶设备等,以及钢材一批修建输送设备,新建改建保温发酵池等,开发出口新产品生抽豉油王、草菇老抽等,1982年提供出口货源价值936.6万元,比1972年增加3.3倍。1982年起,综合基地生产企业所需的外汇贷款可以直接向银行借贷。佛山对外引进的速度规模更加扩大。1981—1984年,外贸部门帮助佛山地(市)属工业企业引进生产线、装配线50条,引进设备9627台。
20世纪80年代,国营珠江酱油厂通过利用“两贷”,引进先进技术设备,革新挖潜,创出一批名牌出口产品
二是积极发展社队企业,为扩大出口服务。第一,大搞“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建立外向型社队企业。早在1978年8月,国家和省外贸部门在佛山顺德容奇试办第一家“三来一补”企业大进制衣厂。1979年,佛山地区行政公署以及佛山地区外贸部门提出对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能够由社队搞的,要由社队企业来搞”的方针。外贸部门通常选择生产条件比较好的有一定基础的社队企业,重点扶持,发展出口产品。这些社队企业投资少,劳力足,适应性强,潜力大,成为出口商品生产的重要渠道。1980年,佛山地区社队企业为外贸提供出口产品价值1.1亿元。第二,走“农、工、商、贸”综合经营道路,引导社队企业发展出口产品生产。佛山地区外贸部门贯彻国务院1979年《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和1981年《关于社队企业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若干规定》精神,利用社队企业“船小好调头”的特点,积极帮助社队企业生产产品出口。1979年1月,顺德县桂洲柴油机配件厂(后改名为桂洲第一风扇厂)试制出三环牌TRB1200毫米吊式电风扇,1980年起批量生产出口,成为广东第一家电风扇出口定点厂。至1982年8月,该厂生产的吊式风扇取得美国UL公司标准注册认可,成为中国率先进入美国市场的国产电风扇产品。
三是抓单(专)项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继续发展农副土特产品出口。在国家外贸部停止佛山地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专用外汇”的拨汇之后,为继续促进综合基地建设,确保港澳市场供应,1980年12月,佛山地区行政公署贯彻全国综合商品生产基地会议精神,决定大办单(专)项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并制订办八个鸡场、八个良种猪基地、一个万亩芦笋基地以及试办工厂化冬菇生产等项目规划。1981、1982年两年,佛山行署对外贸易局以“办专项农副产品出口商品基地”的名义向国家外贸部分别申请专项外汇476.5万美元和323.9万美元。这些单(专)项农副产品出口项目的创办对保证佛山地区完成农副产品出口任务起到很大作用,有的在1986年后成为“农贸”结合的出口商品生产体系项目。
1981—1982年,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很多农副产品的生产由集体转为个体。外贸部门改变办基地的方式,在巩固传统基地,完成指令性外贸收购计划的基础上,采取和生产单位开展联办或外贸部门自办的方式发展新基地,重点把计划内收购的短缺商品在均衡供货的前提下,提高品质和规格,同时搞一些计划外的出口商品,填补计划内货源不足。例如:1981年佛山地区粮油食品进出口支公司投资370万元,和佛山市张槎农工商公司圩岗畜牧场联营猪、鸡、鸽等产品生产出口,建设场地面积0.127平方公里,1981年投产,到1986年总产值322.5万元,出口净创汇5.7万美元。
佛山地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外贸部门把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经济和推动外贸基地建设结合起来,促进佛山地区对外贸易持续高速增长。1981年佛山地区外贸收购总值12.3亿元,自营出口收汇2.8亿美元,外贸收购值占工农业生产的比重高达17.1%。1983年6月,佛山地、市合并,实行市辖县体制。新成立的佛山市土地、人口虽然只占原佛山地区的一半左右,但外贸收购和出口创汇却占三分之二以上。1983年,全市外贸收购总值9.4亿元,出口收汇3.6亿美元。其中顺德、南海、中山、佛山城区四县、市、区收购总值均超过一亿元。佛山市作为供应港澳市场的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塘鱼、米酒、酱油、蔬菜等产品分别占香港市场的87%、70%、46%、25%。同时,由于利用“两贷”和开展“三来一补”业务,引进新技术和新设备发展轻纺工业,轻纺等工业产品出口大幅度上升。其中,塑料制品、藤制品、电吊扇等轻工业品的出口占全省乃至全国的第一位。
(三)开展计划外产品由外贸部门代理出口业务
1984年,广东省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再坚持外贸“大包干”,重归全国一盘棋的“大锅饭”体制。“变化赶不上计划”。外贸“大包干”结束后,很多本己下放给广东省的商品出口经营权譬如自订出口计划权又收了回去,直接造成出口计划的“缩水”。1984年国家下达给佛山市的外贸收购总值的计划只有六亿元,比1983年外贸收购实绩9.4亿元减少了3.4亿元,比原订的佛山市1984年外贸收购计划十亿元减少四亿元,对全市工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
为更好地探索在新情况下继续办好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的新途径,1984年1月8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向广东省人民政府上报《关于计划外产品由外贸代理出口,继续办好外贸综合基地的报告》,要求批准佛山市为出口商品综合生产基地代理出口先行点。随后,佛山市市长于飞及市对外经委、外贸局的负责人又亲自到国家经贸部和国务院就此事做了汇报请示,得到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副部长王品清的接见和指导。1月26日,佛山市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外贸部正式上报《关于我市计划外产品由外贸代理出口的请示报告》,要求立即开展代理出口业务。2月24日,广东省政府批复同意佛山市开展代理出口业务要求。
1984年,德国工程技术人员在佛山塑料六厂安装引进设备
1984年3月2日,佛山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外贸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的佛山市外贸代理出口领导小组,市计委、经委、对外经委、外贸局、工贸总公司、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开展计划外产品由外贸部门代理出口的工作。4月5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向下辖县、市分解下达1984年计划外产品代理出口4.0153亿多元,出口创汇1.1345亿美元的计划。佛山计划外代理出口工作逐步铺开。
但是,代理出口的进度很不理想。到11月底,全市代理出口收汇5301万美元,完成计划的50%多一点。代理出口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是:佛山市实施的计划外商品出口代理是在各国高度集中的外贸旧体制下进行的,计划外商品出口代理政策改变的只是单一的外贸收购经营模式,是一种单兵突进的改革尝试,缺乏政策配套保障,注定难以为继。具体表现在,省、市公司虽然愿意积极开展代理业务,但也碰到许多具体的困难和矛盾:一是外贸库存大,出口库存商品与计划外代理出口有矛盾。二是许多商品成交权没有下放,市县支公司无能为力。三是有些商品虽然批了货单,但是没有出口许可证。四是更为普遍的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客户害怕代理过程中易产生法律解决不了的纠纷,虽然有了出口商品货单,但是与客户签约成交不多。
为了保证计划外代理出口任务的完成,佛山市政府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在开展计划外代理出口的同时,寻找多种路径推动对外贸易。
一是“走出去”,在香港、澳门举办代理出口商品洽谈成交会。1984年8月30日到9月19日,佛山市先后在香港、澳门与粤海公司和南粵公司联合举办代理出口商品洽谈成交会。这是全国第一家地级市政府和外贸部门联合在港澳举办的出口商品洽谈成交会。成交金额2364万美元。同时,了解了港澳市场,广泛联系了老客户,发展了一批新的客户,为佛山“走出去”做生意打下基础。
二是“工贸携手”,自营出口。1984年佛山市实行直接对外贸易体制试点,通过建立工贸合一的进出口公司或生产企业取得自营出口权,拓展企业(公司)出口业务。1984—1985年,仅佛山市城区(现佛山市禅城区)共有广东省粤山工贸联合发展进出口公司、佛山市塑料皮革工业公司等五家公司和佛山市无线电一厂、佛山市珠江酱油厂等七家企业获得自营出口权。
1984年,在全国出口亏损严重和佛山外贸工作面临挑战的形势下,佛山利用中央赋予广东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出台出口商品生产计划外出口代理政策,开展外贸代理和自营出口,打破了外贸部门单一的被动的计划收购的经营模式,实现佛山出口保持增长的局面。1984年,佛山市(不包括中山市)外贸出口总值达到20649万美元(不包括中山市),比1983年增长23.5%,地方外汇留成(包括计划内出口留成)5000万美元。如果没有计划外出口代理这一措施,1984年佛山市外贸收购总值要比1983年下降,呈现滑坡局面。
1985年,全国出口亏损严重,已经超过国家财政承受能力,中央要求控制出口亏损、换汇成本和超计划出口,同时,代理也不再区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给企业的留成汇率较低,难以调动企业参与外贸代理的积极性,佛山停止了计划外代理出口业务。当年,佛山市外贸收购总值19573万美元(不包括中山市),佛山市外贸第一次出现负增长。
(四)引导基地企业向出口商品生产体系适时转型
1985年2月,经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同意,佛山市被列入新开辟的珠江三角洲沿海经济开放区,按照“贸、工、农”原则安排生产,发展外向型经济。9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做出在沿海开放地区建设“出口商品生产体系”决策,要求沿海开放地区以国际市场为导向,按照“贸、工、农、技”统一的原则,组织工贸、农贸、技贸相结合的各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系,实现出口商品生产、流通、储运、服务一体化。11月,广东省委经贸会议明确提出“一个中心,两个体系”(即以出口创汇为中心,建设出口生产体系和国际营销体系)的指导思想。为贯彻中央、省建设“出口商品生产体系”指示精神,佛山市委、市政府在1986年5月两次召开全市出口工作会议,决定全市外贸工作中心从办基地向建立出口商品生产体系转变,明确了佛山市建立出口商品生产体系的指导思想是:以适销对路的商品为对象,以开拓国际市场为目标,以现有基地企业为基础,以增加出口创汇为目的。实际确定了通过对原有基地老企业(生产厂、场)选优汰劣,转型升级,建设新型的出口商品生产体系的外贸发展思路。1986年,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佛山市外贸部门开展了将原基地出口生产企业或项目纳入出口商品生产体系的工作。
一是以基地原有老企业(生产厂、场)为基础,用投资改造的形式,提高其生产能力,纳入出口商品生产体系,为外贸提供适销货源。这类企业一般原以生产出口农副土特畜产品及加工品为主,规模和出口值小,由佛山外贸部门自办或联办,成为出口商品生广体系“金字塔”的底端。到1986年底,佛山市外贸部门通过对原老基地企业排队、筛选及进一步引进技术设备进行改造、提高,建成具有较强创汇能力的自办企业26个,当年出口创汇2015万美元。
二是继续通过“两贷”及供应原料等方式扶持一批出口工业品专厂、专车间,对年收汇100万美元以上或产品50%以上供出口的企业,纳入出口商品生产体系项目,成为出口商品生产体系“金字塔”的顶层。1986年,佛山市城区按照“优化商品结构、市场结构、产业结构”原则,对原利用“两贷”建立起来的47家出口商品生产基地企业挑选,15家被纳入出口商品生产体系。例如,50年代建立起来的佛山市针织一厂,1973—1982年利用“两贷”共计132.69万美元,引进设备原材料扩建厂房,扩大生产,形成服装的织、染、印、制一条龙配套生产。1986年该厂被第一批纳入出口商品生产体系后,生产的汗衫背心、棉绒衫裤等产品外贸出口从港澳、中东市场为主扩展到欧美市场为主,一年出口净创汇465万美元。1986年,全市有原基地企业85个被纳入出口商品生产体系,当年出口创汇共计1.8亿美元。
佛山市在建设出口商品生产体系过程中,根据佛山实际积极稳重发展体系项目,既保持了老基地原有的特点,又创出了新特色。1986年,佛山市外贸收购总值20.4亿元,比1985年增长88.9%,自营出口实绩2.9亿美元,比1985年增长33%,全市人均出口额约450美元;外贸收购总值、自营出口收汇额、人均出口额都处于全国先进行列,居全省各地级市第一位;成为改革开放后佛山对外贸易第二个增长高潮。当年,全市建立出口商品生产体系项目219项(农副产品43项,工业产品176项),出口创汇总额占全市出口收汇实绩的50%以上。
三、佛山建设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的经验和启示
佛山作为全国第一家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通过办基地方式促进对外贸易,确保了出口货源,保证了出口商品质量,为国家创造更多的外汇。但是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始终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紧密关联的。佛山地区(市)地处沿海开放地区,对外贸易先行先试;改革开放后,佛山地(市)委在集中领导、单一经营、政企不分、统负盈亏的外贸旧体制下对如何搞好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建设,发展出口贸易不断改革创新,其对外贸旧体制改革突破的尝试,留下很多有益的启示:
其一,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出口商品生产基地的不断发展,给佛山地区的外贸出口带来了活力。1972—1978年,佛山地区按照“三个为主”的方针,即以农副土特畜产品及其加工品为主,以鲜活商品为主,以供应港澳市场为主的方针安排出口商品基地生产,在当时的出口收汇中,农副产品占了70%,销售市场基本限于港澳。“三个为主”的方针在“对外贸易必须为高速发展的工农业服务”的观点指导下制订的,服务于为进口工农业生产的原料设备而开展出口的进口替代型外贸发展战略。改革开放后,随着国际交往、联系不断扩大,佛山地区(市)党政领导逐步转变过去认为外贸只是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工具为外贸是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的发展需要,认识到为进口而出口的进口替代的内向型外贸经济发展战略的缺点及局限性,应发展外向型的外贸发展战略,先后提出走“农工商贸综合发展”的道路和“贸、工、农”生产方针,开始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佛山地区(市)一方面巩固了原有的品牌、优质传统产品,一方面开拓、发展了一大批新产品。同时致力于产品的深加工和精加工,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实行产品的升级换代,改革出口商品结构,以适应国际市场需要,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从而打出港澳,开拓远洋市场。1986年一年,佛山市就开发了啤酒、奶白灯泡、塑料板材、灯饰、浴柜、童床、冻乳鸽等28个新产品和新品种,并出口到北美、西欧、日本、东南亚等49个国家和地区。当年佛山市出口商品中农副土特产品比例为34%,轻纺、工艺、机电为主的工业产品占了64%。佛山市改变了农副土特产品为主为轻纺工业为主的出口商品结构,真正成为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
其二,坚持把发展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紧密结合,形成良性循环。佛山面向国际市场,加快工业企业改造,在挖掘本地资源的同时,积极利用国家外贸部门外汇拨款、出口外汇留成和引进外资的办法帮助国营、集体乡镇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高工业生产力水平,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企业出口能力,形成外经和外贸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1979—1983年,佛山地区大搞以进养出,通过办出口商品基地等各种方式和渠道,利用外汇贷款和外资,引进一大批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企业生产力,增加出口货源,形成改革开放后佛山对外贸易增长的第一个高潮。1986年起,佛山建立出口商品生产体系,搞“贸、工、农、技”多层次、多形式、多方面的结合,形成生产合力,发展适销对路商品出口,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形成佛山对外贸易第二个高潮。
其三,坚持对外贸体制不断改革探索,为上级党委、政府对外贸体制“顶层设计”提供借鉴。1979—1986年,为建设好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地,佛山始终坚持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推行外贸出口代理,建立出口商品生产体系,努力突破旧外贸体制中单一经营、统负盈亏、政企不分等主要问题,取得阶段性的进展。有些改革成果被省、国家层面借鉴吸收。譬如,在佛山进行计划外代理出口实践后,党中央、国务院在1984年提出外贸进出口要推行代理制,在1987年、1990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外贸体制改革方案时,又反复强调推行进出口代理制,并写进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乂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作者:张群)
来源:《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在广东》,中共党史出版社201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