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开展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44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差额评选、征求意见、审核等程序,报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广东省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
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宣传教育处
二、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
中共广东省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一级调研员 卢玉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13日前,以电话、传真、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明路13号华普广场东塔805室(省评选推荐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电话:020-28865056、020-28865057
传真电话:020-28865066
广东省评选推荐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