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农场建设经验在苏联、中国、越南的跨国传播研究
发布时间:2025-09-25        作者:刘东庆       

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历程中,以集体生产为特征的国营农场是一个具有鲜明时代烙印的农业符号。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大多抛弃了小农经营的耕作传统,普遍走向集体化、规模化的农业发展道路,构建起农业合作社、国营农场等多种农业模式。回溯历史的源流,以集体生产为特征的国营农场源起于苏联的革命与建设实践。在苏联经验的示范下,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大力兴建国营农场,试图改造本国农业传统,开辟一条崭新的农业发展道路。在此过程中,国营农场建设经验在苏联、中国、越南的跨国传播留下了深刻的历史轨迹。本文通过考察苏联国营农场建设经验的形成、苏联经验对中国的影响、中国经验向越南的传播三个既相对独立又逻辑连贯、依次递进的过程,力图呈现社会主义国家间的经验、制度、技术转移如何受意识形态、国家利益、政党关系支配及其有着怎样的具体实践状态。

长期以来,许多研究者关注到社会主义国家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诸多层面存在密切互动,并且围绕这一问题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不过,稍显不足的是,对国营农场的建设经验在社会主义国家间的传播过程,相关研究虽有所涉及,但专门研究尚不多见。本文在广泛搜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拟对这一问题展开探讨,希望能够弥补相关研究的薄弱之处。

一、国营农场在苏联的初步发展与经验积累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经典表述中,个体小农经济存在着脆弱性、分散性、落后性等种种弊病。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应该迅速采取农业社会化措施以改造传统农民,“促进土地的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十月革命前,列宁曾构想:“把各个大田庄建成示范农场,由雇农代表进行监督,由公家出资经营。”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权颁布《土地法令》,列宁提出:“经营水平高的农场所占的土地,如果园、种植园、苗圃、养殖场、温室等等,不得分割,而应改为示范农场,并视其规模和作用,归国家或村社专用。”

在列宁眼中,农民问题是苏维埃政权面临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任务。为解决这一问题,他提出向共产主义的农业过渡要通过三条道路实现:国营农场、农业公社和共耕社。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国营农场迅速发展。到1920年底,全俄国营农场总面积达340万俄亩。与1918年相比,总面积增长70%。新经济政策实施后,国营农场获得更大发展。1925年2月,联共(布)中央指出:“党政机关对国营农场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是不正确的,不能容许的。”“使每个国营农场都成为没有亏损的农场,同时能够真正成为对农民经济传播农艺影响的传导者和大规模文明经营的优越性的范例。”次年12月,联共(布)中央强调:“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国营农场、确定它作为完全社会主义的企业在农业中的作用,并以此作为最重要的任务之一。”1927年3月,苏联强调大力发展国营农场这一“农业中彻底的社会主义企业”。当年,苏联国营农场迅猛发展到1400家。

斯大林时期,苏联国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加速实现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的运动,国营农场数量和规模更是急遽扩张。斯大林对国营农场这一农业模式青睐有加,他认为:“国营农场是能够采用拖拉机和机器的大农场。这种农场比地主和富农的农场能出产更多的商品。”因此,“要加紧在农村中发展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一类的大农场,努力把它们变成国家的建立在现代科学基础上的粮食工厂”。在斯大林的推动下,1928年联共(布)中央做出决议,要求“组织生产谷物的新的巨大国营农场”。

根据相关数据,1930年苏联个体农民、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播种面积分别为81.8、38.1、3.9百万公顷,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播种面积之和约为个体农民的一半。然而在农业集体化背景下,这一数字在短短一年后即被翻转。到1931年,苏联个体农民、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播种面积分别达到40.4、78.9、10.9百万公顷,后两者的播种面积已是个体农民的两倍以上。此后,这一差距进一步扩大。1934年,苏联个体农民、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播种面积分别为14.6、98.6、15.1百万公顷。苏联对国营农场的重视程度不仅体现在谷物播种面积上,也反映在农业投资上。在农业集体化运动最初几年,苏联投入巨额资金用于国营农场建设,其投入总额要远超拖拉机站,几乎与集体农庄持平。

农业集体化完成后,斯大林在1936年自豪地宣布,经过两个五年计划后苏联有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机械化的、用新技术武装起来的生产,即无所不包的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体系”。不过,德国法西斯的入侵打断了苏联国营农场的发展步伐。“在卫国战争时期,农业遇到了严重的困难。从集体农庄、机器拖拉机站和国营农场抽调了相当一部分干部、拖拉机、马匹和汽车到军队中去。”不过,斯大林认为:“尽管有战时的一切困难,我们的工厂、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工作,无疑做得是令人满意的”,“我们的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也忠实地、按时地供给居民和红军以粮食,供给我国工业以原料。”

二战结束后,苏联进入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时期,国营农场的各项指标均获得明显增长。1950年,国营农场谷物的单位面积产量比1940年增加了16%,基本实现了农田工作机械化。1950年,耕耘、播种和谷物收割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畜牧数量和商品率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赫鲁晓夫时期,苏联开始大规模开垦哈萨克和西伯利亚一带的荒地,兴建国营农场。赫鲁晓夫晚年回忆:“当我跻身国家领导班子时所干的一件大事,那就是垦荒。垦荒是整整一部史诗,一想起来我就备感欣慰。”他认为:“国营农场比集体农庄在体制上要更先进一些,受国家的影响更大一些,而且国营农场生产粮食的成本比集体农庄要便宜好几倍。”

1954年2月,苏共中央通过决议,强调要大量开垦荒地,挖掘谷物增产的潜力。1954年到1956年,苏联掀起垦荒高潮,国营农场、集体农庄和机器拖拉机站共开垦荒地3600万公顷,其中国营农场开垦1430万公顷。开垦范围集中在苏联的哈萨克共和国以及俄罗斯联邦共和国的西伯利亚、乌拉尔地区以及伏尔加河中下游地区。1954年和1955年,苏联新建581个国营农场。到1955年底,国营农场总数达到5134个,创下苏联建国以来国营农场数量之最。

二战结束后,社会主义制度从一国向多国演进,东欧国家纷纷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这些国家模仿苏联农业模式,学习苏联建设经验,大力兴建国营农场。以波兰为例,1950年7月,波兰通过建设社会主义的六年计划,要求把国营农场发展成为“社会主义耕种制的榜样”。到1955年,波兰国营农场已拥有农业用地281万公顷,占全国农业用地面积的12.6%。其他东欧国家如匈牙利、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等国也不例外,纷纷掀起建设国营农场的热潮。作为社会主义阵营的一员,新中国成立后自然而然受到这股潮流的影响。

二、“向老大哥学习”:新中国国营农场发展中的苏联因素

作为一个新生政权,新中国通往社会主义道路没有太多自身经验可循,学习和借鉴苏联经验成为一条必然途经。在全社会向苏联学习的气氛烘托下,苏联国营农场规模化、机械化的生产方式及较高的生活水平都给中国社会带来冲击,进一步激发了“向老大哥学习”的热情。1952年,中国派出以全国各地劳动模范、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涌现出的代表人物为主体的中国农民代表团访问苏联。回国后,代表团专门向政务院做了《参观苏联农业建设的报告》。该报告说,中国农民代表团在苏联所见到的国营农场“都是大规模集体经营的、高度机械化了的,以先进科学技术所武装起来的全世界最大型、最先进的社会主义企业”。代表团回国后对苏联农业作了广泛宣传。

事实上,中国国营农场在发展过程中得到了苏联的大力援助。1954年,《人民日报》刊文指出:“从我国建设第一批国营农场的时候起,苏联政府和苏联人民就以崇高的国际主义精神和伟大的兄弟般的友谊,给我们各种头等的、最新式的、现代化的拖拉机、农机具以及谷物、牲畜良种等物质的和技术的援助;并选派了经验丰富的专家来我国帮助和指导国营农场的建场和生产工作。”苏联对中国国营农场建设的巨大影响从以下四个方面反映出来:

(一)苏联援华专家指导国营农场建设

派遣专家援华是新中国建立后中苏合作的重要方式,形成了现代知识、技术向中国转移的一次高峰。从1949年至1960年,中方聘请的苏联农业领域专家总人数约221人。在这批援华专家中,许多人直接参与了中国国营农场建设。1954年,苏联驻中国专家组组长阿尔希波夫在给赫鲁晓夫的密电中提及,在中国农业部的苏联专家小组由4人组成。他们肩负的任务是“总结国家农场和机器拖拉机站工作经验,帮助农业机关组建一批新国营农场和机器拖拉机站,并改善其工作;在大型国营农场推广轮作制、农业新工作法和新型农业机械”。

作为首批援华专家之一的卢森科被派遣到中国后,长期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首席顾问。他根据苏联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主持制定国营农场的一系列农业经营方针,还教授作物栽培技术。其他苏联专家也对中国国营农场的发展贡献巨大。曾经聆听苏联专家授课的中国学员在时隔多年后,对课堂情形仍然记忆犹新:“苏联专家给大家讲课,从拖拉机的构造原理讲起。不少听课的场长是行政领导,过去没有学过机械,当然非常认真,而且感兴趣。”

在中国期间,苏联专家积极参与各地国营农场的建设。例如,1950年2月,中央农业部所属华北各国营农场召开联席座谈会,邀请苏联专家卢森科报告苏联国营农场情况。1952年6月,全国国营农场康拜因手训练班开课。来自全国各地的260多名康拜因手参加训练班,由苏联专家主讲康拜因技术课。1955年11月,农业部举办由全国国营农场、军垦农场场长380余人参加的场长训练班,邀请苏联专家和国内专家授课。此外,苏联专家也参与了国营农场的灾害防治和规划设计。例如,1951年8月,双桥农场棉田遭遇严重旱灾和虫灾,经卢森科传授经验,有效防治了蚜虫、红蜘蛛和叶斑病。1956年,在苏联专家帮助下,江西省国营刘家站农场拟定了新的建场设计任务书。

苏联专家的身影也出现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展过程中。1952年9月,苏联农学家、教授彼·伊·迪托夫到八一农学院执教,同时还负责对屯垦生产部队的农场规划和农业生产进行技术指导。1953年9月,苏联农业机械专家卡·斯·赫维利亚应聘到八一农学院执教,还到各军垦农场对各种大型农机具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等进行指导和培训。

(二)进口苏联农业机械,推广农业耕作技术

随着中苏农业合作的全面展开,中国开始从苏联进口大批农业机械。1950年4月底,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向苏联订购的第一批农业建设物资抵达中国。这批物资包括农业机械、种畜、牧草种子等。农业机械有拖拉机114部、联合收割机74部、播种机272部、点播机70部、播种结合器50部,还包括割草机、搂草机、选种机等等。这批农业机械由农业部分发给华北、华东、东北等地国营农场使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从苏联引进了大批农业机械和良种作物。1956年到1960年,生产建设兵团从苏联进口拖拉机956台、推土机51台、联合收割机81台。在新中国初期一穷二白、百废待兴的背景下,从苏联进口的这批机械设备对国营农场的农业机械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苏联农业机械的引入,苏联国营农场耕作技术在中国国营农场中得到普遍推广。河北省芦台农场在1950年学习苏联经验,试行水稻作物机械旱地直接播种万余亩,为水稻作物栽培机械化开辟了道路,是中国水稻栽培机械化的最早示范。1950年8月,卢森科到芦台农场指导耕作技术,确定实行草田轮作制。1952年夏,芦台农场接受苏联专家建议,实行秋耕冬灌、蓄水保墒,第二年顶凌耥平、播种旱作物的耕作方法。1952年,双桥农场采用“深耕、密植、整枝”的耕作方法,每亩籽棉的平均产量获得明显提高。小麦采用密植法后,每亩产量也有增加。

(三)苏联援助中国建设“中苏友谊农场”

苏联对中国农垦事业的援助在彰显两国友谊的“中苏友谊农场”得到鲜明体现。1954年10月在新中国成立五周年之际,赫鲁晓夫率领苏联政府代表团访华。访问期间,苏联代表团致电毛泽东,主动提出帮助中国建设一所大型谷物农场,并赠送一批国营农场所需的农业机械设备,准备派遣苏联专家帮助建场。毛泽东代表中国政府复电苏联代表团表示感谢:“无疑地,这个国营谷物农场不仅在推动中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会起重要的示范作用,而且也会帮助中国训练农业生产方面的技术人才和学习苏联开垦生荒地和熟荒地的宝贵经验。”苏联在赠送大批机器设备后,派来专家顾问49人指导农场建设。

国务院在1954年12月通过《关于建设国营友谊农场的决定》,认为:“苏联政府代表团代表苏联人民赠给我国以组织拥有两万公顷播种面积的国营谷物农场所必需的机器和设备,并派来一批专家帮助我们建立这个农场,使我们在最短期间内学会大量开垦荒地和经营大型农场的先进经验。”国务院决定大型国营谷物农场设在黑龙江省集贤县,命名为“国营友谊农场”,作为中苏伟大友谊的纪念。1955年5月,友谊农场开荒建场,当年播种小麦5.27万亩。1957年拥有耕地45.5万亩,拖拉机97台、联合收割机96台、汽车60辆、职工2360人,总人口5400人,成为全国屈指可数的大型机械化农场。

(四)学习苏联动员青年垦荒经验

在垦荒方式上,中国也受到苏联的影响。赫鲁晓夫时期,苏联国内掀起轰轰烈烈的垦荒运动。政府动员一大批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共青团员,鼓励他们开荒建场。整个50年代,苏联共35万余名共青团员被派往哈萨克、西伯利亚等地垦荒。

正值苏联垦荒运动如火如荼开展之际,中国青年代表团在1955年4月访问苏联。访问期间,代表团详细考察了苏联动员共青团员参加垦荒的情况。回国后,中国青年团中央书记处向中共中央提交了报告,详细介绍了苏联垦荒规模、投资、人员、组织等情况。中共中央批转了这一报告,认为“很有参考价值”。随后,青年团中央于当年7月发出《关于响应党的号召、组织青年参加开垦荒地的几项意见》,表示:“青年团在开垦荒地的巨大工作中应起积极的突击队的作用,我们决心努力担负起党所交付的光荣责任。”8月,青年团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认为要借鉴苏联经验,发动青年团员参加垦荒,“能做到的就要大胆做”。随后,团中央发出号召,各地青年纷纷响应。北京市批准了一支由60人组成的青年志愿垦荒队,赴黑龙江省萝北县参加垦荒。在北京青年的带动下,山东、天津、河北等省市的垦荒队陆续奔赴“北大荒”。上海市组织垦荒队到江西垦荒、浙江温州市青年组成垦荒队到大陈岛垦荒。

三、“同志加兄弟”:国营农场建设经验从中国到越南的传播

越南民主共和国在寻求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的过程中,曾得到中国人民的无私援助。在农垦领域,越南国营农场的发展也离不开中国的大力援助。越南民主共和国领导人胡志明曾多次访问中国,对中国国营农场的发展十分关注。1955年7月,胡志明率代表团来华访问,两国政府签署多份经贸、文化协议。中方承诺从1955年到1957年向越南提供物资、现汇、成套项目等多方面的经济技术援助。访华期间,胡志明到北京市南郊农场参观,对国营农场表现出浓厚兴趣。胡志明一行不仅参观农场的机械化生产,还饶有兴致地询问了农场土地的利用和管理、家畜的养殖、职工生活情况等。

参观结束后,陪同胡志明访问的时任越南农业部部长严春蓭与时任中国农业部部长廖鲁言举行会谈,表达了向中方学习国营农场建设经验的强烈愿望。严春蓭向廖鲁言表示:“参观农场回来以后,我们正在考虑派留学生来中国农场学习问题。考虑成熟后,将正式提出。”在得到廖鲁言“欢迎越南的留学生”的积极答复后,严春蓭说:“我个人的体会中国的经验能帮助我们解决最主要的问题,因为中国所遇到的情况与越南大体上一样,中国所走的道路也就是我们要走的道路。以上的经验我们还要很好的研究,希望今后两国增加联系,派中国专家去帮助我们,我们认为很重要。我们还想派些干部来中国学习,比如到国营农场学习和学习机械农具的经验等,如部长同意我们就正式向政府提出来。”

越南高层感兴趣的不仅包括中国国营农场的经营管理、耕作技术,还包括中国军队在复员后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发展生产、戍守边疆的独特经验。这对外部战争威胁仍然严峻、国家尚未实现统一,又亟须发展国民经济的越南来说,非常值得借鉴。1957年12月,越南副总理、国防部长、人民军总司令武元甲访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察新疆部队转业生产经验并参观石河子垦区。武元甲此行反映出越南高层对中国军队屯垦戍边方式的浓厚兴趣。1958年3月20日,在“大跃进”运动如火如荼的形势下,中共中央在成都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发展军垦农场的意见》。中国国内掀起开垦荒地、兴建农场的热潮,这不可避免地对邻国越南产生影响。1958年,中国与越南除签订援助越南建设和改造18个工业企业项目协定外,中方还追加一笔无偿援助和两笔长期无息贷款。双方在农垦领域的合作也紧锣密鼓地展开。

1958年11月,中国在越南河内举办中国农垦展览会。农垦部副部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政委张仲瀚亲自带队访问越南,担任“中国农垦展览代表团”团长。这次展览会的主题是“反映中国农业是通过什么样的道路进行改造和发展起来的”。越南高层对此次展览会非常重视。在12月7日的开幕典礼上,越南总理范文同,副总理长征、武元甲等党政军高层为开幕式剪彩并参观展览馆。次日,胡志明亲临中国农垦展览会,在参观后欣然题词:“全民搞跃进,满地插红旗。农业共产化,便是太平时。”中国农垦展览代表团在越南的展览和访问活动持续两个月。临行之际,胡志明接见代表团全体人员,范文同代表越南政府授予代表团一级劳动勋章。越方称赞农垦展览会提供的经验“非常宝贵”。

1959年初,越南正式向中国政府提出请求,请中国同志援助建设国营农场。亲历者回忆:“1959年春天,胡主席到中国来,向周总理提出要求中国帮助建农场。总理答应下来,并要求农垦部提出个方案。农垦部在王震部长主持下,提出帮助越南建三个不同类型的示范农场。一个是以种植谷物为主的谷物农场;第二个是以养羊为主的畜牧农场;第三个是以种橡胶为主的热带作物农场。周总理同意农垦部的方案。农垦部决定派三个专家组去越南。谷物农场的专家由黑龙江出,畜牧农场的专家由新疆出,热带作物农场的专家由广东出。”随后,中国农垦援越专家组赶赴越南,开展建设国营农场的前期筹备工作。1959年8月,胡志明远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观了农八师二十三团场,透露出对中国援助的高度重视和迫切心情。

胡志明新疆之行三个月后,农垦部在1959年11月29日向国务院提交《关于援助越南发展军垦农场问题的请示报告》。1960年2月3日,周恩来致信越南总理范文同,表示:“中国政府欢迎越南政府于1960年2月下旬派军垦代表团来北京,就越南建立军垦农场的问题同我国农垦部进行具体商谈并签订有关协议。”农垦部副部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政委张仲瀚任中国方面代表,与越南“军垦代表团”举行会谈。经过谈判后,双方达成共识。1960年3月,农垦部部长王震向周恩来、陈毅报送《关于援越建立八个农场、一个学校谈判情况的报告》,周恩来、陈毅作出批示。1960年3月28日,中国、越南签订了合作建设农场和农业学校议定书。中越双方商定,中国在1960年到1962年内,帮助越南建设八个农场和一所中等农业技术学校,并提供经济和技术方面的援助。

为进一步落实协议内容,农垦部组成48人的中国援越工作组于1960年4月至10月陆续抵达越南。到1963年底,由中方承担的8个农场的规划工作全部完成,规划土地面积5.3174万公顷,其中耕地1.81万公顷,牧地6496公顷,生产辅助用地7952公顷。中国向越南提供的物资包括:橡胶树种子20吨,茶种5吨,棉花种子3吨,胡椒种苗2000株,拖拉机240台,载重汽车48辆,拖车128辆,各种农牧机具1741件,小修设备8套,小型农场产品加工设备19套,测量仪器4套,电影机8部,水文、气象、农业试验、人工授精站设备21套,1所农业中等技术学校的教学设备。还有新疆细毛羊4000只、奶牛300头、奶羊50只、种猪120头、伊犁马60匹,鸡、鸭、鹌鹑种蛋3.24万枚。同时,中国还为越南培训中、初级技术干部和工人2500人次。

越南对中国的援助给予了高度评价。1960年5月,范文同与到访的周恩来会谈时表达了谢意,他说:“中国帮助我们建立了一些种植热带经济作物和饲养牲畜的农牧场,为全面发展农业开辟了宽广的道路。”同年,越南劳动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指出:“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在各兄弟国家,主要是苏联、中国的援助下,为了全面发展农业,我们将大力发展国营农场。”1961年,越共中央强调:“作为社会主义企业的、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农场,必须得到巩固和进一步发展。”1975年,越南已经拥有国营农场115个,1980年国营农场数量达到232个,1984年进一步攀升至335个。经过多年发展,国营农场已经成为越南农业的重要生产部门。

国营农场建设经验从中国到越南的传播仅为社会主义国家间制度与技术交流的片断。除越南外,中国国营农场的建设经验也传播到许多国家和地区。1962年,农垦部副部长肖克说,农垦部“执行了援外任务,帮助了越南、蒙古等兄弟国家进行国营农场的建设工作,援外的设备是国产的,派出的专家是自己训练的,对增进兄弟国家间的友谊起了一定的作用”。1964年,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对农垦部的工作也表示肯定:“几年来,共派出专家261人次,到兄弟国家和友好国家进行技术援助和科学技术考察访问,提供了设备、种籽、种畜等经济援助,承担了与31个国家的科学技术合作的任务。同时,也得到了它们的友好支援。这些,对于配合我党进行国际斗争,扩大我党、我国的影响,都起了积极作用。”

四、结语

以集体生产为特征的国营农场之所以能够成为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典型农业形态,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与时代背景。十月革命后,列宁构思了国营农场的制度蓝图并亲自领导创建了最早一批以集体生产为特征的国营农场。斯大林时期,在政府的大力主导下,苏联农业集体化运动掀起高潮。国营农场在数量和生产规模上快速发展,崛起为仅次于集体农庄以外的苏联农业模式的典型代表。

冷战时期,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阵营对抗的国际格局,以及社会主义阵营内部共同的信仰、道路选择、国家利益,是国营农场建设经验跨国传播的内在动力,决定了经验转移的路径、逻辑与效果。新中国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独特地位、中国革命特殊的历史地理背景,使中国成为接引国营农场建设经验自苏联、东欧转移到亚洲的中间链条。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上下掀起向苏联学习的热潮,农业领域更是如此。苏联通过专家援华、机械援助、技术指导等方式向中国传授国营农场建设经验,解决了中国国营农场发展初期面临的人员、技术、设备等问题。如雨后春笋般兴建的国营农场成为中国实行农业机械化的“样板”,契合了毛泽东等领导人“建设一支采用现代化机器和科学技术的农业大军”的构想,也展现出未来农业规模化经营、机械化耕作的远景。国营农场建设经验的转移不仅存在于苏联与中国之间,也存在于中国与越南这对山水相连的邻国之间。中国向越南援建了八个国营农场,承担了包括规划设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物资援助等方面的工作,推动了越南国营农场事业的起步,成为中越两国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同志加兄弟”关系的生动注脚。总的来看,国营农场建设经验的跨国传播构成社会主义国家整体性农业变革进程的一部分,不仅深刻改变了许多国家的农业结构和乡村面貌,对这些国家发展道路的潜在影响也不容忽视。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讲师)

(来源:《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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